已構成重婚罪法院會怎么處理_重婚罪能立案嗎?注意什么?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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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立案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去法院自訴立案;另一種是去公安機關控告立案。
自訴立案應注意事項
你直接去法院自訴立案,需要帶以下材料:身份證明、自訴狀、證實對方有重婚行為的證明材料。自訴立案的關健是你自己負有舉證責任,例如對方在和你存在事實婚姻或者依法登記結婚的情況下,又和別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登記結婚。證據的形式可以是書證、證人證言、電子證據等。如果你舉證不能,就會面臨無法立案或者敗訴的結果。法院立案后會定期開庭,你作為自訴人還要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法院會按你自動撤訴處理。
去公安機關控告立案應注意事項
如果你個人無法完成取證的任務,可以去公安機關控告立案。這種情況下,你需要準備身份證明、控告書以及提供一些證據線索。由公安機關利用偵查權替你完成收集證據的事情。公安機關根據你提供的線索收集到充分的證據后,如果對方重婚的事實清楚,就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公訴案件后定期開庭,你可以作為被害人參加庭審,表達意見。
至于如何取證的問題,還希望你能委托律師代理。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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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法律本科生,婚姻法是上學期學的,剛考完試,不知道這樣回答對不對,我盡力。 首先,樓主你爸媽是【事實婚】(只擺了喜酒而沒去登記)還是【登記婚】?如果是【登記婚】,而你父親在外面和他人同居,這才能叫【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謂之重婚,其中“有配偶者”是指已與他人進行了婚姻登記的個人)。 然后,無論是否構成【重婚罪】,你母親都可以向法院主張你父親在外面那段婚姻【無效】,而你父親在北京買的那套房子呢,算是你父親和小三的【共同財產】(注意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而你父親那一半呢算是你父親和母親的【夫妻共同財產】,再一人一半,即北京那套房子【小三占一半,你父親和母親各占四分之一】。當然,只有在你父母親【正式離婚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其次,樓主你提到的父親不給生活費的問題,如果你父母親要去離婚的話,共同財產的處理若是雙方協議不成,法院會以【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進行判決(也就是盡量滿足你和母親的合理要求)。如果你母親在撫養子女、照顧老人方面付出較大,可以【請求補償】,作為無過錯的一方,還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權】。最后,無論你父親有沒有給你生活費,他還是盡了撫養教育你的義務,往后的日子里你還是對他有贍養的義務的。以上僅憑聽課時的記憶寫出,不足之處請大神指出,樓主若有疑問可以上網查找,或者再聊~以后有時間找法條會來修改答案~
重婚其實就是重復結婚的意思,但是不一定是領取了結婚證的重婚,包括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重婚。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只要重婚了都可能被判刑,畢竟重婚的人侵犯婚姻的穩定和完整權益。
01
重婚罪通常是自訴的刑事案件,特殊情況可以轉化為公訴案件
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檢察院直接介入調查起訴,而重婚罪卻不一樣,它往往是自訴案件,不告不理原則,如果受害人沒有主動向政法部門提起刑事自訴,通常有關部門是不會主動介入案件的,除非是因為重婚引起嚴重的不良影響或其特殊事由不得不管。為什么呢?
自訴案件的問題就是要自己去收集證據,證明對方有重婚的行為,證明女方有重婚的行為,而這個自行收集證據對許多人來說顯然不容易,直接結婚后又與他們結婚的顯然不多,只能以他們有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這項來證明,就需要許多證據,比如長期生活的水電房租,夫妻名義共同進行的活動,孩子的教育等等問題。
02
重婚罪通常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重婚罪雖然是破壞婚姻關系穩定的犯罪,但是其量刑最高是兩年,通常情況下都不會到兩年,還有更多的重婚案件會在刑事訴訟中達成賠償后,原告撤訴。
這與現代人們的婚姻觀念有關,已經破裂的婚姻關系即使判處重婚者監獄,出一口惡氣。并不能取得更多效果,所以往往在訴訟中一方愿意進行賠償后,原告撤訴居多。特別最近幾年以來,直接判處重婚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
而且原告與被告中的一人是有夫妻關系的,不可避免的就有孩子關系,其他親人關系,所以直接撕破臉皮的并不多,這就是為什么重婚罪少的原因,但是如果證據確鑿,直接起訴對方坐牢為止也不是不可的,但需要堅定的情緒支撐,扛得過調解關。
結語
重婚對夫妻中的一人來說是很大的打擊,是對婚姻關系的破壞,所以法律明確規定對重婚進行打擊,如果夫妻中沒有了感情,那么協商和訴訟離婚后再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然后再重新開始,這樣對誰都好,因為愛情而坐牢就不劃算了。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構成重婚罪,一是主體上涉嫌重婚的一方或雙方有配偶,二是涉嫌重婚的雙方長期穩定共同生活,三是涉嫌重婚的雙方共同生活須以夫妻名義進行(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不以辦結婚證為要件),包括以夫妻名義相處、互盡夫妻義務、互以老公老婆類似名稱稱呼,對認識的人介紹對方是夫或妻,讓對方稱呼自己親戚是舅舅、姑姑類似的情況等等,綜合判斷(如雙方并不以夫妻名義對待,則不能認定為重婚行為,只能認定為姘居)。
追究重婚罪,須合法婚姻受害方自行提起訴訟,公權力一般不介入。自訴人如舉證能力弱,需要公力救濟的,立法上允許,但司法實踐較少。
被判重婚罪的人,會面臨刑事和民事方面的后果:
刑事方面,可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方面,婚姻受害人起訴離婚的,法院可以被告的重婚行為損害夫妻感情為由直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無過錯方適當予以照顧;原告同時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的,法院可以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判決離婚,同時判決重婚者賠償一定損失(參考李陽離婚一案被判賠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