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女人再婚公婆咋辦_婆婆干涉喪偶媳婦再婚怎么辦?
特邀律師
喪偶的女人如果有子女在身邊的,就要按子女的年齡大小,如果是子女很小,是因為需要一個在身邊可以幫助,能夠解決問題的人,需要對方不介意可以容納自己的子女,如親生去對待,需要選擇這條件的不易找到,能找到的也是喪偶的男人,他們也有子女,組合家庭的話,雙方子女會不會合得來,是第一個要講的問題,如果不合的事情搞到很復雜,要是雙方子女都是成年人都有了家庭,要想組合,就要考慮不要勞煩子女,自己另外買房子不與子女同住,所有以后的一切自己要負責,子女是顧不上你的,如果有這樣的條件,是可以組合一個家庭,如果沒有這個條件,最好就不要選擇再嫁或再娶!
從文中的信息看來,這個女人要出去打工,那應該是在農村而且家庭經濟也不太好。現在很多在農村出來打工的年輕人結婚后小孩都是給農村的爺爺奶奶帶,所以農村有很多“留守兒童”,農村的年輕人現在去到城市競爭力也不高如果過早的結婚生子也沒有積蓄,而農村的父母大都有地有補貼孩子跟著爺爺奶奶甚至都是爺爺奶奶養。這位媽媽喪偶了,即使不喪偶孩子一年也難得見幾次父母,這就是很多農村年輕人婚姻的現狀。
我認識很多農村的年輕夫妻,都是爺爺奶奶帶小孩,他們沒讀什么書很早就被父母安排結婚生子,對未來也沒什么規劃,基本都是走父母的老路但是又吃不了什么苦,啃老的特別多。而農村的女孩沒有文化也沒有技能基本沒讀書就出社會打工之后二十幾歲就嫁人完全沒有自主意識,對自己的人生都無法負責,更可況是孩子。
說說我認識的一些農村80后90后年輕人的現狀吧:
1、大部分情況是農村青年的學歷水平比較低,有些初中畢業(甚至都沒畢業)就出去打零工(條件好的學門技術男青年做基建泥水工、電焊工、跑運輸、進廠做流水線工人等,女青年基本是進廠、做服務員、導購等)20歲左右就是農村相親大潮,20多歲甚至十幾歲就結婚生子,之后小孩交給農村的爺爺奶奶(大部分是爺爺奶奶,因為家族觀念比較重)兩夫妻進城務工,而父母年邁或兄弟多帶不過來的家庭則會出現“喪偶式育兒”妻子在家務農帶小孩,每年眼巴巴的盼丈夫回一兩次家給生活費的情況;
2、由于農村經濟水平較低,農村年輕人的思想也開放了,基本年輕人即使不讀書的也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務農的都是極少數,從而造成的離婚率也增加,在農村夫妻離婚,孩子一般都是給男方,因為農村的固有觀念孩子跟誰姓就是誰家的人,即使女方很愛孩子但是離婚的時候一般也無力撫養,甚至很多農村夫妻都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一般都說:老婆跑了。這種情況下孩子一般還是跟著爺爺奶奶(甚至一輩子都是跟著爺爺奶奶,有這樣的真實情況。)因為爸爸還要再娶還要出去打工。
3、喪偶的情況是極少數,我遇到兩例:一例是媽媽要孩子但是也要求分得家族財產(即男方父母家財產)當然沒有成功,因為農村父母不可能把自己的財產分給媳婦,所以媳婦凈身出戶,孩子無力撫養一直留在爺爺奶奶家。(這種情況的媽媽應該是最慘的,失去了丈夫、與公婆鬧僵甚至看不到孩子、還有隨時被公婆起訴追討撫養費的危險)
一例是丈夫打工不幸遇難,得到賠償款,媽媽帶著孩子另立門戶,爺爺奶奶沒有干涉,至今媽媽還是單身母親(因為農村爺爺奶奶怕再嫁不顧小孩,所以不爭分割賠償款的條件就是怕孩子媽媽再婚)。
4、還有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如果家里經濟實力雄厚的幫助買車買房的他們就躍升了階層在城市站穩了腳跟也如愿結婚生子過著普通城市一族的生活。如果家里經濟困難是“鳳凰男”“鳳凰女”那他們就成為了城市婚戀“鄙視鏈”的底端。
5、當然還有一些堅強的女性,為了擺脫命運的枷鎖在城市打工后小有積蓄也學習了一定的職業技能,在與丈夫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會堅持撫養小孩,(一般這種情況是有夫妻共同財產的)之后小孩跟著外公外婆,自己出去打工,或者在城市做著單親媽媽堅強維生。
你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就是這么現實。
有孩子的,就供養好孩子。沒孩子的,找個老實勤儉守法的人共同生活。
站在兒女的立場考慮(撇開老人的感受)。是給兒女增加壓力。
如今社會,對于生活不富裕的人們來說,活著壓力大,死了也不輕松:買墓地,發喪費用等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兒女已經送走一位老人了,剩下的再婚,意味著不久的將來又要多送走一位。這不是壓力嗎?
如果老人再婚后不幸福,甚至帶來痛苦和麻煩,作為老人的兒女難道能置身事外?這也是一種壓力。
同時,老人再婚,意味著原本屬于兒女的老人的遺產將被外人瓜分,兒女心里不平衡也是一種壓力啊!
除非老人的再婚對象很有錢,他們很相愛。
或者喪偶老人的兒女很有錢,不在乎老人的遺產,只希望老人晚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