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3年緩刑2年什么意思_判三緩二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是暫時不執行刑罰,在從判決確定之日起的3 年內是緩刑考驗期,要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從法律上具體講: 緩刑,就是對于判處某種剝奪自由的刑罰的犯罪分子,遵守一定的條件的情況下,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過去有的判決不宣告刑罰,卻只宣告“緩刑×年”,這是不正確的. 因為緩刑不是獨立的刑種,而是屬于刑罰的一種制度,它的特點是,在判刑的同時宣告暫不執行,但在一定條件下保持執行的可能性.所以,又叫做附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罰. 刑法第67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實行緩刑,符合我國刑罰的目的,也體現著我國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基本刑事政策.
你好!判刑三年,緩刑兩年,意思是雖然被判了刑罰,但不用坐牢,人可以直接出來,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規定。
取保候審一般得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犯罪不是很嚴重,患有疾病或者孕婦等。此復!判刑2年,緩刑3年的意思是法院判了2年的刑期,但有3年的緩刑期,也就是考察期。 在這3年里要遵守法律相關規定,離開本地需要取得當地公安機關的許可。如果這3年期間表現良好,未違反法律相關規定,考察期滿,2年的刑期就可以不用執行。反之若考察期內違反法律相關規定,那就會取消緩刑期,立即執行2年的刑期。
緩刑,是指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如果暫緩執行刑法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就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在考驗期內,如果遵守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一項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沒有判3緩2的說法。緩刑期不能低于原刑期,也不能超過原刑期2年。可以是判3緩3,判3緩4或者判3緩5都可以,就是不可能有判3緩2。緩刑的意思,比如說判3緩4,指的是原判刑期3年,但是不用坐牢,你可以在家正常生活,在4年的緩刑期內只要你不重新犯罪,就算刑罰執行完畢了
緩刑期間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判三緩三的話,要到司法局社區矯正科進行三年的社區矯正(日常管理工作在各個司法所)。具體監管規定如下:社區矯正期間依法實施定位,包括手機定位和北斗電子手環定位(就是所謂的電子手銬);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不得關機、停機、呼叫轉移,不得拒接司法行政工作人員電話,未經批準不得注銷電話號碼,要隨叫隨到;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在區縣(新法規定不得出所在的市);每周進行一次電話匯報,每月參加一次勞動和學習,每月上交一份手寫思想匯報;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社區矯正期間違法犯罪或者違反監管規定的話,根據《社區矯正法》相關規定會被訓誡、警告、行政拘留、撤銷緩刑。
如果被撤銷緩刑,社區矯正的時間不折抵刑期,也就是說假如這人當時直接取保候審,審前未進行羈押,哪怕社區矯正最后一天被撤銷緩刑,也是執行三年有期徒刑,社區矯正的時間不折抵要執行的刑期。
如果三年矯正期滿,未被撤銷緩刑的話就依法解除社區矯正,原判刑期不再執行,也就是緩刑三年期間只要你規規矩矩,就不用再進去坐了。
另外,緩刑只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帶來的法律后果除了不用進去坐之外和坐實刑的沒啥區別,犯罪記錄會記入檔案,跟隨一輩子,自己和子女在軍校、國安、公安、飛行員等諸多行業招錄時政審會被卡。
就是指判決后不用送監獄執行,而是在外執行,由社區、派出所矯正、監督。3年內沒有違法、犯罪被收監,滿3年后原判刑罰就算執行完畢。如果3年內又犯罪,要把原來判決的2年有期徒刑與后罪數罪并罰的。
通俗一點是在緩刑期間不再違法犯罪,就不用了但你是的有3緩2是絕對不會的,因為只有有期比緩刑時間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