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不給房租可以鎖門嗎_欠房租房東鎖門合法嗎?
特邀律師
房東與租客存在著租賃合同關系,房東有義務提供房屋給租客使用,租客有義務按時繳納租金。
那么,欠房東房租。房東可以換鎖,這種情況違法嗎?如果房東沒有向當事人發出解除租賃合同的通知,不可以換鎖,屬于侵權行為,可以起訴要求排除妨礙。若房東已提前通知租客,則此時租客的行為視為不履行租賃合同,房東可因此不再與租客續約,可以換鎖轉租他人。但是,房東仍要履行后合同義務,即保管好租客遺留的財物,待其取走。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予以賠償。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商鋪租戶拖欠房租,出租人能否鎖出租商鋪的門鎖,需要根據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如果鎖門鎖符合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的,出租人可以依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鎖門鎖。另外,對于拖欠房租的行為,出租人可以依法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我鄰家他租房子發生過此類事,只不過是這個租戶不欠他房租。他們夫妻還有一個妻弟三個人租住,好像是做裝修之類工作。因為,他要租我家房子,因為人雜,又要把舊家具搬進來,還要價位低,我沒租,他們租了我鄰家的房子。
鄰居說:他們搬進房里一個大立柜,有時家人也來,反正挺鬧騰 。后來,到了交后半年房租的時候,他怎么也聯系不上了他的租戶了。后來,聽說他們做生意賠了跑了。可是,屋里的東西挺多,雖不值錢,但也是個人財產 。
我建議你還是先聯糸租戶本人,我們租房子要在公安局報備的。先說一下我鄰居,渲,打了多次電話他也不接。后來,他換了一個電話打,他終于接了,說在南方了。屋內東西,他隨意處理。鄰居就收拾出去,扔的扔,送的送?,F在,他干脆把房子賣了。
我覺得你可以通過打電話、微信再聯糸一下,實在聯系不上,拍照找物業、片警給你做證。開鎖、打包,放在一處。保留三月,實在聯系不上,又不是貴重物品,再處理為好。
也有特殊情況,一個武漢人租我外地房。因為疫情我家無法清房,也無法出租,直到疫情過后,他們才把東西拿走。
如不是特殊情況,清房要有人證,物證,合情合理合規最好。
當然合法、合理!否則簽定租賃合同干嘛呢?拒交租金就是違約、就是失信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