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財產怎么生效_離婚協議如何生效?
特邀律師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起訴離婚,一種是協議離婚,而協議離婚的主要審查材料就是夫妻簽訂的離婚協議,由此可知,夫妻自愿簽訂的財產協議原則是有效力,受法律保護的,但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而且效力的選擇也分內外不同。
01
夫妻簽訂的離婚協議需要符合法律規定
夫妻關系雖然是受婚姻法所保護,但是說到底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本身就是合同的一種,必須符合合同法的原則,也必須符合婚姻法的要求。
首先,協議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就是要自愿,協商一致,一方沒受另一方威脅,是自己真正的想這樣約定。
其次,離婚協議除了財產分割,還應該包括子女撫養的問題,這樣才能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協議就會產生法律保護的效果。
02
夫妻財產協議的效力只是約束夫妻雙方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是一個內部協商解決的問題,其中對財產侵害的約定雖然能被法律所認可,但是協議本身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協議本身就是合同,合同效力往往只及于合同雙方當事人,這是合同的相對性所決定的。同時簽訂合同時也要示,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這是合同自由原則的基本利益排除,所以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約定的內容,只能由雙方來履行,效力不及于第三人。
比如,約定將債務全部給男方,但是男方沒有能力還款,債權有權請求已經離婚的女方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
結語
協議離婚是對婚姻自由體現,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協商解決感情問題,如果無法解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也會組織調解和好的。
如上所說,協議要受到法律保護,其內容要合法,這樣你的約定才是有效的,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才可以依據法律去救濟。
離婚協議生效時間應該在民政局頒發離婚證后,雙方婚姻關系解除時生效。
離婚協議產生于雙方經協商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扶養均己協商完畢并雙方簽字同意。鑒于是雙方協議離婚須到民政部門對雙方離婚和離婚協議內容依法進行審查,當經審查離婚符合條件且確系自愿,協議內容也合法,該協議留存民政局存檔,才會準予離婚并今頒發離婚證。證和協議同時生效。
我國在婚姻的制度上采取的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的方針。只要是男女自愿結成夫妻,牽手婚姻,就可以進入婚姻的殿堂,成為合法的夫妻。雙方的利益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就受到法律保護。
在如今的現實社會中,往往就有一些年輕的男女,他們總是把自我放在第一位,從來不會換位思考,為對方著想。一句話不和,對待婚姻視如兒戲,就任性,就作,想進就進,想出就出,才會造成離婚率居高不下,真是時代悲哀呀!
就如樓主所提,離婚協議分割財產是否有效的這個問題,無論你們是走法律渠道依法解除婚姻的,還是協議離婚的,只要雙方認可,自愿劃分財產分割,在法律上就能得到認可,就是受法律保護的。
協議離婚本身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在不受任何外來干涉和逼迫的環境里,自愿訂立的分割財產協議,只要雙方都是具備完全獨立行為的責任人,一旦簽字認可,離婚既成了事實,這一紙離婚協議在法律上立馬就生效,再后悔也不可逆轉了。
總之,就算在協議內容里,一方不愿意要共同財產,而且還想把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贈送給對方,只要敢簽字,就是合法的。毋庸置疑,這一份離婚財產的分割協議,就成了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文件,一槌定音。
夫妻感情破裂,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對于夫妻存在期間內,所擁有的共同財產應該怎么分割,由法院判決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我們不提,就說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吧。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什么事雙方的婚前財產。只要把這個問題分清了,就容易分割了。
婚前財產是指在打結婚證以前,男女雙方的個人財產。例如婚房和車是誰單獨出資買的,女方的陪嫁嫁妝和現金{ 不包括彩禮部分 )這是屬于個人的婚前財產。
自法律承認雙方為夫妻之日起,雙方的共同收入的總和,都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其中還包括,婚前雙方出資付首付,一起還貸,或者是雙方平攤買的房,買的車也屬于共同擁有的資產,這就要按出資多少的比例來分割了。
個人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共同出資的財產按比例來分割,婚姻期間內所有的收入的余額和添值的動產和不動產,都由男女雙方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