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養女可以分遺產嗎_養女可以繼承遺產嗎?
特邀律師
讓你的養父立一份遺囑,注明百年后房產歸你所有,并到你們當地的公證部門辦理公證遺囑,會受法律保護。如果你的養父現在愿意將房產辦理到你的名下,可以到當地的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憑公證書可到房產部門直接辦理過戶。可以寫遺囑。要看一下你是何時被收養的,如符合收養條件,你與養父已形成父關系,你是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再不清楚可來電咨詢你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具體可當幫你處理。如果你的收養是辦理過收養登記的,那你就和親生子女一樣繼承你養父的財產。如果不放心可以讓你養父寫一份遺囑,再去做一下遺囑公證。辦理過收養登記的,那你就和親生子女一樣繼承你養父的財產。如果不放心可以讓你養父寫一份遺囑,再去做一下遺囑公證。不管是不是合法收養,叫你養父去辦個公證,說把財產留給你某某某就可以了,別人拿不到。如果是合法的收養關系,同親生子一樣擁有繼承權.另外,可以立遺囑
養女可以繼承遺產。我就是養女。也是獨養女。原來這一家的祖產,都是由我一個人繼承。沒有人出來爭議。法律規定養女,可以繼承遺產。
可以。養子女與收養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但這種擬制的關系其法律后果卻等同于親生父母子女間的血親關系。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因此,養子女關系一旦確認,其繼承權益受法律保護。同時,根據《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意見》第19條的規定:養子女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既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也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可以看出老者還未去世,與養女還有來往,但癡呆后由侄子借去贍養。雖然法律上講養子女有繼承權,侄子無繼承權,但現實生活中,特別在農村侄子,比養子女甚至女婿都管用!結合本案養女在六歲就回親生父母家了,雖有來往在老者癡呆后并沒有履行其對養父的贍養義務。如果侄子贍養老人時間較長,且為老者養老送終,則其所有遺產理應侄子繼承!若養女也盡了一份孝心,則可分一半與養女。全看侄子贍養時間長短和照顧的好壞。如果只贍養時間不長如果老人去世,則有趁火打劫的嫌疑!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個沒有什么好疑問的,女兒和兒子一樣,具有同等的財產繼承權力,是沒有厚此薄彼之分的。但是,這個問題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父母財產的分配安排,如果是父母去世,沒有留下財產分配方案,在遺囑當中也沒有明確財產歸屬,那么子女對財產安排享有同權同利,人人均分。
但是,娘家的財產是屬于父母所有,如何分配是他們的權力,所以關鍵還要看父母的意思,要是他們在分配方案當中明確提出,將所有的財產贈予某位子女,那么其它子女是沒有權力來爭的,哪怕是父母把財產送給一只狗,其它子女也是干瞪眼。財產繼承只看當事人的意愿,而不看你是什么關系。
從我們傳統的習俗來講,在很多地方,嫁出去的女兒一般很少參與娘家的財產分配,而且在養老的安排當中,也不會要求女兒養老,比如承擔父母的日常生活、看病治病等費用時,均由兒子負擔,女兒愿意出就出,不愿意出也行,沒有強制要求。老不用你養,家里的財產也不要惦記。但是在現實當中,現在似乎變了,很多女兒養老比兒子還盡心,既出錢還出力,雖然有些女兒也開始要求平均分配娘家財產,但大多數還是我養我的老,財產不摻合,這其實對有些女兒來講是不太公平的。
這個問題要區分具體情況來分析。每一種情況得出的結論都是不同的。
簡單的說,如果你和養父母構成了實質上事實上的收養關系或者法律上的收養關系,那么你和你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就被斬斷,你就對你生父母的財產不享有繼承權。如果你和養父母沒有構成事實上的收養關系和法律上的收養關系,你就可以繼承你生父母的遺產。
法律上的收養和事實上的收養是如何認定的?
按照《收養法》的規定,合法的收養關系,應當前往當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這就是所謂的法律上的收養關系。
如果你和養父母的關系是在1992年《收養法》出臺之前形成的,且當地百姓都認可你們是父女母女關系的,可以構成事實上的收養關系。法律對此種收養效力也是認可的。
具體的你可以參照《收養法》第15條,第23條。
所以能不能繼承你生父母的遺產,主要取決于你和養父母之間的收養關系是否依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