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下班后在外身亡_員工下班后在外自殺身亡,公司要負任何賠償責任嗎?
特邀律師
職工睡覺時突發疾病死亡,不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不可以認定為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我是執業律師,處理過多起類似案件,下面從專業角度回答你。
就你所述的情況來說,一般情況下是構成工傷的,企業應當賠償工傷保險待遇,同時交通事故的責任方應當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即死者家屬可以同時獲得雙份賠償。具體理由如下:
第一,下班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
1、死者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是構成工傷的前提,即死者與企業是管理與被管理的角色,而不是臨時性的雇傭或者承攬關系。如果是雇傭或者承攬關系則不構成工傷。比如:建房時將工程承包給施工人,施工人下班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不能構成工傷。
2、死者在交通事故中負非主要以上責任,即如果死者在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不構成工傷。
3、死者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不存在醉酒或者吸毒等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節。
第二,下班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構成工傷的依據
認定工傷的法律依據為:《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款的規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第三,企業該不該賠償
只要被認定為工傷則企業應當向死者家屬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工亡待遇。
同時,因為工傷待遇賠償屬于社會保險法范疇,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屬于侵權責任法范疇,因此死者家屬可以同時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及交通事故侵權損害賠償。
工傷賠償的法律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
結語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大家解惑,也歡迎大家關注、留言、評論!
如果是員工下班后在外自殺死亡,如果與公司沒有關系,公司沒有責任。公司沒有賠償義務。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公司可以適當給予積極賠償。
現在工傷條例明確規定了,下班路上發生事故仍然屬于工傷范圍內。你可以先咨詢清楚,和領導談談,不行的話建議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