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工齡補償_工齡補償金如何計算?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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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如果你被單位開除,并且有20年的工齡,那么能夠得到什么補償呢?如果說你確實和工作單位簽訂了20年的勞動合同,并且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這個是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的,20年的工作年限也是比較長的。一般情況下獲得的經濟補償待遇,不會超過12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有些地區是取決于社會平均工資待遇,有些地區是取決于自己的全額工資待遇。
但是無論如何你可以獲得一個一年的工資收入,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當然除此之外還可以享受到一份失業金的待遇。因為畢竟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在領取失業金的待遇上是符合條件的,而且你給工作單位工作了20年,所以說你的失業保險參保年限應該在10周年以上,那么按正常的行為你可以領取到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金待遇。
這個失業金待遇,給你帶來的好處就是給你交納醫療保險的費用。然后自己的醫療保險由失業金繳納是無需交納的,所以在失業期間你只需要自己承擔一個養老保險的交費就可以了。這就是基本上所獲得的一個補償待遇,當然有些地區對于一年的工資待遇,可能在這樣的基礎上還會增加幾個月,但是最長不會超過1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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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工齡補償金如何計算。自己工齡補償的計算方式主要是針對于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那么他們才可以享受到工齡補償的待遇。一般情況下,你在單位工作一年,那么是可以享受到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或者說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待遇以此類推。比方說你工作了20年,那么你就可以獲得20個月的實際工資待遇。
還有一個條件就是如果說你本人的工資標準,已經超過了你們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以上這樣的一個標準,那么你獲得最高的經濟補償待遇是不能夠超過12個月的,所以說這個是有限制的。但是沒有超過這樣的一個工資水平。那么你的這個工齡賠償就根據你所工作的時間來決定。
當然有些企業單位他為了規避這樣的風險,甚至是不愿意給自己的員工來一定的經濟賠償,甚至是勸退自己的員工,讓員工自己主動提出辭職,那么一旦員工自己主動提出辭職的話,實際上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確實是不具備享受工齡補償的待遇,所以說這個做法一定要慎重,千萬不要因此而失去了自己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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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邀請。企業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條件并不是員工一定要在公司工作滿多少年的年限。
一、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1??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1)企業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企業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員工工資的;
(4)企業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6)企業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員工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8)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企業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1)企業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的;
(2)企業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3)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的情況
這三種情況很特殊,員工不僅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還可以得到代通知金(一個月工資或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企業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企業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企業支付賠償金的情況
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企業應當支付賠償金。
四、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標準
1??經濟補償金
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月工資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溫馨提示: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賠償金
賠償金是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
從《勞動合同法》規定來看,勞動者的辭職權類似于民法中的形成權,辭職的意思表示到達單位后,勞動關系即確定解除,只是具體離職日期可由雙方另行商定,如對具體離職日期未達成一致,則離職日期為送達書面辭職意思表示后的第30日或員工實際離崗之日。除非單位同意,否則員工無權主張撤銷辭職申請,也即辭職后無法反悔。
因此,辭職需要慎重,如果主動辭職,是沒有補償金的。相反,如果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并和你協商一致解除,單位是需要按年支付補償金的,干了7年一般就7個月工資。建議簽訂協議協商解除,明確補償金數額。如果單位強行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主張單位屬于違法解除,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并支付從解除之日至恢復之日的工資;或者要求補償金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