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損失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_法律責任的構成條件?
特邀律師
一般來說主要有三大條件,如果不具備這三大條件,保險公司一般不會給予理賠。
第一:“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了意外傷害”,其包括:一是遭受的意外傷害必須是客觀發生的事實;二是遭受意外傷害的客觀事實必須發生在保險期限內。
第二:“被保險人死亡或殘疾”,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發生效力的死亡和殘疾。
第三:“意外傷害是死亡或殘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該條件要求意外傷害與死亡或殘疾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否則不能構成保險責任。
決定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因素有兩個,一是歸責原則,二是違約責任的具體形態。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分為一般構成要件和特殊構成要件。一般構成要件,指違約當事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都必須具備的要件。特殊構成要件,指各種具體違約責任形式所要求的責任構成要件。1、違約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違約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有二:①具有違約行為。②不存在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2、違約責任的特殊構成要件。違約責任的特殊構成要件,指承擔具體的違約責任時,在一般構成要件之外,還需具備的其他要件下面略作說明:(1)采用過錯歸責原則的,要求違約方具有過錯。(2)實際履行要求繼續履行可能或者可行。(3)損害賠償要求另外兩個構成要件:①受有損失;②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你好,共同海損是指載貨船舶在航行途中遇到威脅船貨共同安全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船長為了維護船貨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繼續完成,有意識地、合理地采取措施而造成的特殊損失或支出的額外費用。構成共同海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 危難真實存在。
② 危難必須威脅共同的安全。
③ 犧牲和費用必須是合理的、額外的。
④ 挽救措施最后一定要有效果。共同海損的分攤(ga contribution)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均為使船舶、貨物和運費免于遭受損失而支出的,因而,不論損失與費用有大小,都應由船方、貨主和付運費方按最后獲救價值共同按比例分攤。這種分攤稱為共同海損的分攤。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法律責任的構成條件:
一、主體 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法主體或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應注意的是,責任主體不完全等同于違法主體。
二、過錯 主觀故意或過失。在刑法上故意或過失是判定行為人主觀惡性的重要依據;民法上故意和過失統稱為過錯,是構成一般侵權行為的要素;在行政法領域,實施過錯推定的方法。
三、違法行為 包括犯罪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的關系是既聯系又區別的,違法行為是法律責任產生的前提,而法律責任的承擔不以違法的構成為條件。
四、損害事實 即受到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人身、財產、精神三方面。損害應當具有 確定性,即是業已發生的而不是即將發生的,損害必須根據社會的一般觀念和公眾意識予以認定;有此責任的承擔不以實際損害存在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