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總額范圍不包括_工資總額指的是什么?
特邀律師
工資總額指的是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其中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與生產有關的各種經常性獎金以及根據法令規定的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等。工資總額除按全部職工計算外,還要按各類人員分別計算。它是工資計劃管理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計算平均工資的依據。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因此,工資總額中的獎金是指本年度的獎金。法律依據請參閱《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相關規定。
代表著福利待遇的公積金繳費基數當然是以工資總額作為標準繳納好。不然的話,職工不合算!
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公積金基數。就是職工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時候所依據的繳費工資最低標準。
然后就要知道什么是總工資即:工資總額。就是指個人每個月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國家核定過的各種津補貼之和。
接著就要弄清楚為什么要以個人的總工資作為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住房公積金和各種社保的繳費基數都是一樣的,都要有一個具體的工資作為基本標準。這個標準不能以扣過各種保險的打卡工資(實發工資)為依據,這個實發工資明顯低于總工資,不能代表職工個人真實的工資報酬,如果不按照真實的工資報酬(總工資)扣繳住房公積金,也就不能反映或者說不符合職工的實際收入情況,同時,也就滿足不了職工住房問題的有效解決。換句話說,職工的公積金余額就會相對的減少,在需要購房、修房等的時候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這個表格中長方形之內的就是我的總工資,也是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我的打卡工資是現在是4754.07元,
像年終獎這樣的收入,在2022年之前暫時性地不納入繳費工資基數,這個國家有政策規定。就是說這塊收入不算總工資的。
可以這樣說,目前所有的相當于福利待遇的社?;鶖刀际强偣べY,否則,職工不合算!
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包括: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應該是應發工資總額減去五險一金之后的工資數,即應稅工資。
工資總額是不包括福利費的。 參考國稅函〔2009〕3號 文中: 二、關于工資薪金總額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您好!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指出: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在崗職工工資總額;不在崗職工生活費;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外籍及港澳臺方人員勞動報酬以及聘用其他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l號)中對工資總額的計算做了明確解釋: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1.根據國務院據有關部門的規定頒發的發明獎、自然科學獎、技術改進獎等等獎金2.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支出具體有: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公費醫療衛生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費、上下班交通費、洗理費等。3.離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4.勞動保護支出具體有:工作服、手套等勞保用品,消毒劑、高溫清涼飲料,以及63年勞動部規定的五類等特殊工種享受的保健食品支出。5.非雇傭性勞務報酬6.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7.本企業職工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支付的股息和利息8.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費用9.應建立雇傭關系而支付給勞動部門的各種費用10.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11.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