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扣分_交通違規駕照扣分問題?
特邀律師
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于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擴展資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一)扣留車輛;(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三)拖移機動車;(四)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五)收繳物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五)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第三十三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的;(二)涉嫌飲酒、醉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三)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后駕駛車輛的;(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對酒后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不按規定懸掛車牌的,被擒獲之后,處罰是當事人駕駛證記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扣分標準細則》:一、道路交通安全法扣分12分的情況: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交通違章扣分后不交罰款對駕照是有影響的,其記分在到達記分周期后不予清除,計入下一個記分周期。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
違反交通安全法第56條罰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不會扣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擴展資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第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超載不屬于吊銷駕駛證情形吊銷駕駛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一年內機動車駕駛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而且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駕駛時速超過規定限速的百分之五十,將被吊銷駕駛證。而且要想重新拿回駕照,只能重考駕照。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同樣也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出現違反交通法規并且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了犯罪的,一律吊銷駕駛證。
6、不交罰款,被記錄扣滿12分,十五日內不去參加學習或技能考試的也會被直接吊銷駕照。拿回駕照只能再按流程重新考一回。
7、遮擋車、偽造車牌、偽造假臨時牌照的,均要被吊銷駕照。需要強調的是,按照規定,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除罰款2000-5000元和吊銷駕駛證,還將面臨15日以內拘留。
8、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屬于累計記分達到滿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消除,發還駕駛證。過期將重新報名考試。
9、把車子借給還沒取得駕駛證的人或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一旦出事,不僅駕駛者要受到處罰,車主的駕照也會被吊銷。而且必須滿兩年才可以申請重新領證。
10、機動車駕駛證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先予扣留,違法行為人無正當理由未在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收處理的;同樣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