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屬于什么權利_商標權包括哪些具體權利?
特邀律師
知識產權包括了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 專利權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的主管機構是專利局。 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聲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商標權的主管機構是商標局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商標權人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商標權人擁有使用其商標的專有權利。商標的使用包括產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在產品或者產品的包裝上直接使用,還包括服務的提供者在服務場所的使用。不僅如此,在廣告中宣傳自己的商標也是一種使用方式。 2)、商標權人有許可證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3)、商標權人有權處分其商標權。商標權人對于自己的商標權的處分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轉讓、放棄等。 2、義務: ①繳納各項費用的義務 ②標明注冊標記的義務 ③保證商品質量的義務 ④依法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
商標權屬于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主要特點(1)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標權的獲得需要經過登記注冊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商標權是企業或個人為商業目的而智力勞動創造的專有性成果。
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注冊人擁有依法支配其注冊商標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包括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的排他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續展權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具體如下:
一、專用權 專用權是指商標權主體對其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上獨占使用的權利。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二、許可權 許可權是指商標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該許可合同的效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商標的使用許可的類型主要有獨占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普通使用許可等。 三、轉讓權 商標轉讓權,是指商標權人依法享有的將其注冊商標依法定程序和條件,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續展權 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享有申請續展注冊,從而延長其注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 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五、標示權 商標注冊人使用注冊商標,有權標明“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標記。在商品上不便標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以及其他附著物上標明。 六、禁止權 商標禁止權是商標權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經過自己的許可而使用注冊商標和與之相近似的商標的權利。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注冊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