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步驟及時間_如何申請勞動仲裁,多長時間?
特邀律師
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并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申請書應載明法定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仲裁委員會在受到申請后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或5日內不作出任何答復的,申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決定受理的,應當制作受理決定并送達申請人,并在受理后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10日內提交答辯書,但是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仲裁。
我們不行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把農民工討薪變成老板按時發薪。這就需要立法。把討薪所產生的成本。比如誤工費。路費。伙食費。等等加到欠薪者的身上。因為是由于他欠薪才產生這么多多費用。所以就應該由他來承擔。這樣討薪的不用擔心成本高而承受不了。而不走正常渠道討薪。欠薪者由于承擔了討薪者的費用。這對他也是很大的壓力。所以他也會積極的解決問題。這樣把單方面解決變成雙方解決。會有很好的效果這樣惡性欠薪。和惡性討薪就會少很多。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盡快立法解決討薪難問題。
勞動仲裁整個過程一般需要45天。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勞動仲裁委員會最遲要受理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結案。
在實際操作中,有可能因為仲裁案件太多,他們處理不過來,判決時間會長些。例如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仲裁,從申請到完成也耗了差不多三個月時間。
所以,一般正常情況下,你們預算需要2到3個月時間吧。如果拖得太長都沒結果,你們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我曾被企業違法辭退,經歷了勞動仲裁、一審、二審到強制執行的全過程,靠自己打贏了公司請的律師團隊,最終拿回我應得的雙倍賠償。大家如果需要深入了解勞動仲裁、勞動糾紛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關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