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立遺囑需要見證人嗎_立遺囑一定要有見證人嗎?
特邀律師
遺囑按照效力高低,可以分為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自書遺囑等幾種形式。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3、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制作完畢后,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并由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4、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立遺囑可以選擇去公證機關公證,也可以在兩名以上見證人的見證下書寫,或者立遺囑人自己書寫遺囑即可。
自己手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
代書遺囑需要兩個無利害關系人見證,其中一人代書,而且在遺囑上簽名
《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不需要,公證人就是見證人啊
如果論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誤區有哪些?遺囑絕對算一個。今天我給普及一下,關于遺囑的小知識。讓我們看一個真實案例。
劉奶奶老伴去世多年。去年,80歲的她覺得自己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了,想要寫一份遺囑,遺囑內容是3個兒女如何分配自己的那套70平的房子。由于買這套房子時,小兒子出了一部分錢,因此老人決定,在遺囑中寫明在她去世后,這套房子只歸小兒子繼承。
劉奶奶不識字,也不會寫字。她找到平時較熟的3位鄰居,她口述,由其中的一位幫忙代筆,在3位鄰居的見證下,完成了這份遺囑。寫完后,3位鄰居在上面簽了名,但是劉奶奶不會寫字就沒有簽名。
劉奶奶去世后,這份遺囑被拿了出來,但另外2個子女并不承認這份遺囑。3個人就遺囑問題一直爭執不下,于是就打起了官司。在法庭上,法院依然判定遺囑無效。這是為什么呢?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同時法律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在這件案例中,這份遺囑雖然是老人的意思表示,但老人沒有在這份遺囑上簽名,遺囑并不符合代書遺囑的生效要件,所以法院判決該份遺囑無效是合法的。
在這里我提醒大家,遺囑涉及較大的財產時,對當事人關系重大。因此寫遺囑時最好還是請專業律師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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