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需要怎樣的見證人_遺囑見證人要滿足哪些條件?
特邀律師
請問你是哪種遺囑?
如親筆寫下的遺囑就屬于自書遺囑,在合乎法律規定遺囑的生效條件下,就不需要見證人。
如代書,口頭遺囑,錄音等等,就必須要有兩個非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見證并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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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見證人,是指受遺囑人的邀請,協助證明遺囑人所立遺囑的真實性的第三人。我國《繼承法》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
除公證遺囑和自書遺囑不須見證人外,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均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見證人提供證明的真實與否,將直接關系到遺囑的法律效力,因此,對遺囑見證人也應當有一定的要求。
我國繼承法并未明確規定遺囑見證人所須具備的條件,但從其對遺囑見證人的限制性規定來看,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能對事物有足夠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事物缺乏足夠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
(2)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
根據《繼承法》第18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對“有利害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6條規定:
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需要特別提示的是:
不能做遺囑見證人的人也是不能做代書人的,因為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代書人是由見證人中的一名來擔任的。
《民法典》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綜上所述:手寫遺囑中,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代書遺囑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您好!
如果納入見證人的話,至少有兩個以上(含)無利害關系見證人。
按照最新的《民法典》規定,并非所有的遺囑形式都必須見證人。明確規定需要見證人的遺囑包括: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打印遺囑、口頭遺囑等四種形式(如果按照現行《繼承法》的話,把打印遺囑去掉)。
結合題主提到的“簽字”,這里重點就三種“紙面”遺囑——自書、代書、打印遺囑,就“見證人”的問題和要求做一個提示。
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不必須見證人。
但是,在自書遺囑訂立過程中,完全可以有見證人(從個人角度,傾向于納入見證人)——見證人的作用,是“證據”,屬于“人證”,對于證明遺囑效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自書遺囑中納入見證人這個因素,要注意:
- 見證人不得在自書遺囑上簽字。自書遺囑,僅能出現訂立人本人的筆跡。
- 見證人通過《見證書》的方式,證明自己見證了自書遺囑訂立過程。
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必須要有見證人。
- 見證人的角色有一些區別:其中之一為代書人——書寫遺囑(稱為“代書人”),其他人見證。
- 遺囑訂立完畢之后,在遺囑末尾,需要有遺囑人、代書人、其他見證人的簽名和日期。
- 見證人最好再另行簽訂《見證書》。
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是這次《民法典》新增的遺囑形式,打印遺囑必須要有見證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與代書遺囑簽名的區別就在于:如果有多頁,每一頁上都要簽名、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