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和資金入股的區別_技術入股公司可以不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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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股東對入股的技術進協商,確認技術入股的股東持有公司股權份額。也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款折算出持有公司股權份額。如果你們利潤各占50%,那就相當于兩人的出資
全體股東對入股的技術進協商,確認技術入股的股東持有公司股權份額。也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款折算出持有公司股權份額。
如果你們利潤各占50%,那就相當于兩人的出資額一致,對方出資20萬現金,你出資技術(作價也是20w)那樣的話,這個技術正常的應該按無形資產20w入賬,然后分10年采用直線法攤銷PS:再實際中,還要考慮你這個技術入賬是否有相關專利,以及公允價值如何,不然稅務可能不認可的
技術入股與資金入股有著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既然是技術入股,要么是用自己的專利或技術成果,要么是自己親自帶著擁有的技術能力入股。
如果只是用專利或技術成果入股,但本人并不親自加入,那和資金入股完全相同,只會承擔股東的責任,也只會獲得股東應當獲得的分紅和決策的權利。
如果本人也親自加入,就意味著本人也是公司的實際一員,那也就意味著會擔任一定的職務,當然是指股東以外的職務。既然擔任公司具體的職務,那肯定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不管是比單純的股東更多或更少,大家怎么認為?
1.公司法規定可以用技術入資(股);
2.技術入股(股)完成后,技術屬于公司所有;
3.技術必有相應的估價,或入帳價值;
4.為防止泄露,基本以制度建設來作為防火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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