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_專利申請的原則有哪些?
特邀律師
專利申請原則有: 1、形式法定原則。申請專利的各項手續,都應當以書面形式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否則不產生效力。 2、單一性原則。是指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就一項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 3、先申請原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先申請原則有哪些注意事項: ①對于專利申請日的確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完整專利申請文件的日期為專利申請日。 ②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郵戳日不清晰的,除當事人能夠提供證明的外,以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的日期為申請日。 ③專利申請人享有優先權的,以優先權日為申請日。 4、優先權原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自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以其第一次申請的日期為其申請日,這種權利稱為優先權,此處所謂的法定期限,就是優先權期限。
您好!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其在后申請以第一次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其申請日,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種權利,就是優先權。專利優先權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國家抄襲此專利者,有搶先提出申請,取得注冊之可能。
按照專利法的基本原則,對于同一個發明只能授予一個專利權。
當出現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專利申請的情況時,有兩種處理的原則: 一個是先發明原則,一個是先申請原則。先發明原則是指,同一發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最先做出此項發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項原則時,在確定誰是最先發明人的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很多實際困難,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國、加拿大和菲律賓等少數國家采用這種原則。所謂先申請原則,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明的時間的先后,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后為準,即把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我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采用這一原則。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發明人:指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專利申請人,是就一項發明創造向專利局申請專利的人。申請人可以為單位、也可以為自然人。A、當發明人或設計人,依照企業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后或者利用企業的資源(設備、資金)完成的發明、實用新型、設計,屬于職務發明和設計、申請人為該企業,其他約定除外。B、當發明人或設計人,依照利用自身資源(設備、資金)完成的發明、實用新型、設計,申請人屬于個人,該設計人可自愿的將申請人的權利賦予別人或其他企業所有,其他約定除外。
受理后2個月內未進行繳費的專利案件,視為非正常申請,技術文本的文件不予公開。申請者可以直接重新提交申請即可。不會影響第二次申請案件的授權前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提出了專利申請優先權,優先權分專利國際申請優先權和專利國內申請優先權兩種。 專利申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后, 專利申請費應當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沒有在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沒有按規定的費用足額繳納的,視為沒有繳納: 申請費、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申請人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受理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繳清;
一項專利申請經過專利審查程序后,如果沒有發現有被駁回的理由,即該項專利申請滿足了授予專利權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專利局將依法授予專利,申請程序中的專利申請人即為授權后的專利權人。當然,專利權人并非是一成不變的,如果在專利保護期內,專利權被依法轉讓、繼承或者贈予,專利權即轉移于繼受人所有,繼受人就是專利權人,但不是專利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