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罰金再宣判是好是壞_判刑前交罰金是怎們回事?
特邀律師
不要大驚小怪,實務中,法官為了保證執行錢款的順利,是有讓你先交罰金的情形,怕之后判了你以后別人拿不到錢。但是他說交了保證緩行,不交就實刑,這句話欠妥。但是你回頭想想,法官要是給你判了緩刑你又不交罰金或不賠償對方,那么法官這么判有意義嗎?其實這句話可以向好的方面去想,可以覺得是法官給你一個得到緩刑的機會,而不要去想什么私下勾結。該交交,別瞎折騰。
法律沒有規定開庭前先交罰金。但有的法院為了確保判決書判決的罰金能夠到位,往往在開庭前要求被告人及其家屬預交,而且以是否交得起罰金來決定量刑的幅度。 罰金的執行有三種情況:(1)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2)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采取査封,變賣犯罪分子的財產或扣發工資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如果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的話,應該是先判決再交罰金但是因為實際操作中,能否交罰金確實影響量刑,所以也可能提前交,如果提前交你也放心,法院收錢一定會給你開正式發票的你的理解是錯的,一旦判決了就是確定的,緩刑就是緩刑,非經法定程序是不會更改的你現在確定是罰金還是賠償款嗎,提前交不就是提前知道法院的判決內容,這本身就是違法的
罰金是一種刑罰手段,只有法院在刑事判決書判處罰金×××元,才可以執行,開庭前就交罰金沒有法律依據,對犯人當然不是好事。
在司法實踐活動中,法庭要求先交罰金,則很有可能是判緩刑的。但是,《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判處緩刑的具體條件是: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對于當事人來說這是好事呀,因為提前繳納罰金,法官在判決書上量刑時會酌情考慮這一因素,最后可能會相對來說輕一些。
正常情況下,罰金屬于人民法院判決后才能確定罰金的具體數額。 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判刑前提前繳納罰金的,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