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裁定駁回起訴_如何舉報虛假訴訟?
特邀律師
‘’舉報,對‘虛假訴訟’不起任何作用!‘’
依我之見:受害人‘’必須親自參加庭審‘’,才能揭穿虛假訴訟中的‘’假證據‘’,并當庭要求法庭以‘’虛假訴訟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這樣才能促使法庭裁定‘’中止審理全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一,因為‘’虛假訴訟罪‘’,是《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罪名:以虛構事實進行民商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虛假訴訟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丶管制。
二,為什么受害人必須親自參加對方提起的虛假民商事庭審呢?因為一一:
不參加庭審,受害人(你)怎么知道對方偽造了多少‘’假證據‘’?
不親自參加庭審,受害人(你)不當庭揭穿對方偽造的假證據,并拿出真憑實據,法庭又怎么知道對方起訴丶當庭出示的證據是對方偽造的‘’假證據‘’?
不參加庭審并當庭向法庭提出‘’中止審理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訴求,法庭有可能僅僅作出‘’駁回對方起訴‘’而了結此案,而不再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其虛假訴訟的刑事責任。
所以,不需要所謂‘’虛假訴訟‘’舉報(公安機關不會受理舉報),只需要當事人(受害人)親自出庭揭穿對方虛假證據和出示自己的真實證據即可。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需要換審判人員。
依我之見: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后,造假者之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還必須被追究刑事責任。
為什么對于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后,構成犯罪依法還必須的追究刑事責任呢?
一,根據我國現行《刑法》修正案(九)于二O一五年生效后增加的“偽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礙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他人合法財產或權益的構成虛假訴訟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規定”。上述立法機關新增加的虛假訴訟罪名可以看出對于過去在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民商事案件的處理時,一旦發現原丶被告雙方在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被告方提起民事反訴時偽造虛假的證據材料妨礙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導致法院錯誤判決丶裁定丶調解的,而人民法院對于“作假者”,僅僅只能依據《民事訴訟法》關于妨害民事訴訟行為進行司法處罰的規定,無論作假者的作假行為多么惡劣丶侵犯他人財產權和其他權利多么巨大丶社會危害多么嚴重,都只能依法僅僅作罰款或司法拘留處理,其結果是全社會弄虛作假成風,在民事訴訟領域偽造證據丶虛構民事糾紛事實的違法犯罪行為愈演愈烈,既嚴重妨害了司法秩序,又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對虛假訴訟這種刑事犯罪依法追究造假者刑事責任是我國建設法治國家丶維護司法秩序和權威之刻不容緩。
二,如果現實生活中一些民事訴訟案件,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被害方當事人發現對方向法庭提起的民事訴訟的主要證據,或者被告方在法庭上反訴原告的主要證據系偽造并經法庭審理確定,受害方有權當即向法庭以對方“偽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涉嫌犯罪應中止繼續審理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訴訟請求;如果法庭裁定不支持受害方的請求,受害人有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當地同級別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檢察院行使審判監督職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以糾正人民法院的只駁回起訴不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錯誤裁定。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已經開庭審理的,要判決駁回。
已經受理,但沒有開庭審理的,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