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可不可以離婚_女方懷孕期間,可以提出離婚嗎?
特邀律師
孕期女方可不可以提出離婚,有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男方不是現役軍人
男方不是現役軍人,女方可以提出來離婚,對此法律沒有要求女方不可以。相反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是不能主張提出來離婚的,女方沒有沒有要求。
第二、男方是現役軍人
女方可以提出來離婚,但是一定要男方同意才可以,不過如果男方有重大過錯,不受此限制,但是一定要有證據。
男女雙方結婚不容易,更何況還有寶寶,如果想離婚,要慎重考慮。
首先肯定你這女人性功能強大,在感情不好的前提下,已經快準備離婚了還跟老公做那事。 現在離婚了,剛剛發現有孕了,估計孕期最多沒超過二個月,既然已經離婚還留著胎兒干嘛?趕快去做人流吧!至于所需那點手術費可以自已承擔,也可跟前夫商量由他承擔。總之不要留下后患。人流一個半月后,你又可以利用強烈的功能享受性福快樂感。
懷孕期間想離婚怎么辦?這可能是一些準媽媽配偶或者一些準媽媽想問的問題。懷孕期間可以離婚嗎?看完本文您就明白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對特定期間內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殊保護。這是因為,在上述期間內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如果在此期間內男方提出離婚,對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兒、嬰兒的健康都將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所以,法律對該期間內男方的起訴權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條件下, 出于對男女雙方利益的綜合考慮,法律允許男方提出離婚。這些情況主要有:(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一)是因為女方有自己的過錯;(二)是因為這時已經不存在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的情況;(三)是因為這時女方已經不是處于弱勢地位,相反,男方處在弱勢地位;(四)是綜合雙方情況,最好地保護弱者利益的結果。
關于女方在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導致懷孕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女方因通奸懷孕男方能否提出離婚的批復》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應該與婚后通奸行為加以區別,一般不能作為對方提出離婚的理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婚姻關系尚未建立,男女雙方之間還沒有產生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律義務。婚前性行為只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所以,對女方因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導致懷孕的情況,應當依照《婚姻法》第34條的規定處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規定處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女方在懷孕期間,自己提出離婚,這是沒有特殊要求的,這時和一般人提出離婚是一樣的。
看了很多評論,我覺得很奇怪,大家都在說,孩子七個月了,是個生命,流到多么無辜。難道女人就不無辜?都七個月了,在肚子里動來動去,怎么可能沒感情,我也有孩子,那種忐忑,那份愛,誰都比不了。但凡有辦法,能給他一個交代一個美好的未來,一個媽媽,怎么可能想去結束自己孩子的生命。但話說回來,懷孕尚且如此,如果孩子生下來,夫妻矛盾更多,到時候誰為這個孩子的一生負責?那時候又會有人說,甚至孩子都會抱怨,給不了幸福,干嘛把他生下來。
我覺得旁觀者,沒有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站在人權的制高點評價要求提問者應該如何。而提問者要考慮清楚,能不能給孩子帶來幸福?如果不能,那就別把它帶到這個世界上,畢竟未來它可能要痛苦幾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