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得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是_國家秘密的涵義是什么?
特邀律師
我查到2種不同的含義:1.按《保密法》第二條規定,“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2.所謂國家秘密是指案情或案件性質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8條規定的七種事項以及政黨秘密事項中關系到國家安全、利益依法定程序確定為國家秘密的事項。
中央及省級單位可定絕密2010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規定:“確定國家秘密的級別,應當遵守定密權限。”“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權限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是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而制定的法律法規。
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情的事項。保守國家秘密是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有關的問題作了規定。范圍: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事項。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3、外交或外交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違規界定:修訂草案明確,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二)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四)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五)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七)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八)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九)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十)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十一)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十二)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這個秘密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按照法定程序,在一定時間內的事情只有一定數量的人知道。國家機密,包括以下秘密
第八條符合第二條的規定:
(一)秘密的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的秘密事項;國外的秘密事項和保密義務的事項
(3)外交和外事活動;
(四)秘密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刑事犯罪的秘密事項的調查;
(7)其他確定為保守國家秘密,國家機密。
不符合第二條的規定,不屬于國家秘密。本法第二十
當事人與國家秘密符合規定的秘密。
秘密應當載明應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種。
“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和利益將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披露;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國家安全和利益將遭受嚴重的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國家安全和利益將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