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購是什么意思_公司并購是指什么?
特邀律師
并購指的是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一般并購是指兼并和收購。首先,兼并又稱吸收合并,是指兩個獨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過并購的方式合二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消亡其財產和債權債務等權利義務概括轉移于實施并購公司,實施兼并公司需要相應辦理公司變更登記。其次,收購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收購是收購者取得了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企業收購是指一企業通過購買和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取其他企業的全部所有權或部分股權,從而掌握其經營控制權的商業行為。
企業并購或者收購別的企業能夠給自己帶來什么可以從他收購或者并購的原因來看。
首先是企業為了發展壯大,進行產業鏈的橫向或者縱向擴張,橫向并購可以減少競爭,提升市場占有率,增強話語權,或者打通產業鏈上下游,方便企業減少中間交易成本,增強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更好的偕同發展。
其次是企業想要進入新的領域,通過收購或者并購能夠較快的達到目的,這樣可以節約時間,節約成本。
然后,企業并購或者收購活動有時候或者是看中別的企業的技術優勢或者別的等等,最終目的也是為了增強自己的競爭力。
另外,有的并購或者收購活動可能純粹就是為了低價購買一系列資產,然后后續再以較高的較高價格賣給別人,賺取中間的價格。
最后,有的企業并購是為了借殼上市,至于借殼上市的原因,有的是為企業更好的發展而來,有的也純粹為了圈錢而來,等等。
企業并購(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包括兼并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并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并購。即企業之間的兼并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并購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通過合并,合并前的多家企業的財產變成一家企業的財產,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企業合并是資本集中從而市場集中的基本形式。在日本以及歐美國家,企業合并只要不帶來壟斷弊端,就被視為合理,甚至受到政府政策的鼓勵,但可能導致壟斷的企業合并,會受到反壟斷政策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