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口頭形式解除合同_口頭解除勞動合同有效嗎?
特邀律師
不能成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必須以書面的方式訂立。
口頭形式通知不算,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否則如發生爭議時口說無憑,無法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謝謝,針對您的問題,首先解除勞動合同分為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和公司主動提出解除,至于口頭提出解除是否有效,我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回答您。
一、員工以口頭的方式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相關法律法規表明,必須以書面的方式提出。口頭提出,公司不會承認,法律法規也不會認可。
2、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書面提出包括哪些形式呢?(1)寫紙質的離職申請書;(2)通過郵件、通訊軟件的方式,前提是你要證明雙方的軟件能代表你本人和公司。
(3)通過快遞掛號信的方式寄給公司。
(4)如果真的想口頭提出,那得有錄音證明,而且要證明口頭提出的對象能代表公司。而這種證據采信度均不高,不建議采用這種手段。
二、公司以口頭的方式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要確定的是,公司不是自然人,不肯定有口頭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而我們所說的口頭方式一般一定是公司的某個人,比如人力資源部的負責人,甚至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2、這些人如果要代表公司,必須有公司的授權,一定是有蓋有公章的授權文件。
3、所以公司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一個關鍵前提就是必須要有蓋公章的紙質文件,比如“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是有員工本人簽名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離職申請表等。
4、對于員工自離的情況,公司同樣可以通過快遞掛號信的方式通知員工。
綜上所述,我想應該可以清楚了解口頭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了。基本上口頭的方式在大多數情況都是無效的,因為出了問題對方肯定不認,而且證明難度大。所以解除勞動合同時,還是以書面紙質的方式比較有效,同時自己做好留存證據的動作。
合同的解除與疫情沒有任何關系。勞動合同是雙方簽的協議。單方面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解釋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須征得對方同意并履行相關違約條款方能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