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發生交通事故誰賠償_4s店試駕引發車禍,誰來承擔責任?
特邀律師
汽車行業從業人員來講一下這個事情。
首先我覺得不可能是試駕車,也不會是試駕過程中的車禍。因為每個4S店都有一套嚴格的試駕流程和試駕路線,試駕專員也培訓過應急處理措施。
如果是試駕車,有牌有證有保險,三者險至少是200萬打底,如果駕駛員操作失誤導致車輛失控,駕駛員無毒駕、酒駕,保險公司是要賠償的。
那開這輛新車的到底什么身份?
那真相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到網上也有曝出,基本符合這個行業邏輯。
這應該是一名二網人員在4S店調新車,啥叫二網,就是縣上、鄉鎮上那些賣車的車商,他們沒有品牌授權,而4S點需要銷量完成任務,就低價甩給二網,二網賣了賺一些差價。
而4S店給二網的車有兩:
一種是展車,就是二網經銷商交一定押金,4S店把合格證押到的,然后擺一輛車在二網的展廳。4S店可以提升市銷率,而二網經銷商可以用極少的押金擺一臺新車,雙贏的局面。但是這種車一般是4S店用拖車拖過去的,為什么呢?
一是大的4S店要么自己有拖車,要么有合作的拖車,價格也不貴。二是4S店一般都是職業經理人,下面都是打工的,都知道這么做風險很大,誰都不愿意為萬把塊錢的工資把自己弄進去,這種沒有臨牌的車被抓住了駕駛證12分并扣車。
而另一種情況是什么?客戶在二網展廳看了展車,談好了價格并訂購了一輛車,二網在收拾了定金后,馬上聯系4S店找到符合訂單的資源,然后就讓人來把車開回去。
為什么到二網就成了開回去呢?說白了,二網來開車的可能就是老板,自己為自己打工,想節約一點錢,雖然可能也就是幾百塊錢,但是他們卻甘愿冒這樣風險。
所以這輛車什么都沒有,沒有臨牌,沒有保險。完全是違法上路,為什么他開這么快,因為他沒有牌啊連臨牌都沒有,所以不怕紅燈不怕監控。
為什么車輛失控
一般新車下線后廠家有路試,然后到庫房,到上下拖車轉運,然后到4S店庫房,然后提車洗車,PDI等等,到用戶手上一般在20公里左右都屬于一個正常里程。
然而二網一般都在縣上或者鎮上,少說也百八十公里,為了車輛里程不增加,讓客戶以為是新車,所以都會把保險或者ABS線束插頭拔掉,有的車可以取保險,有的必須拔線束了。
具體操作看電路圖儀表線路怎么走的,反正里程是計算的輪胎圈數跟ABS傳感器在一起,所以你要里程不走必然ABS沒有了。有的車甚至不光沒有ABS,還沒有了制動力分配,沒有車身穩定系統,甚至連儀表都是不通電的,速度表,發動機轉速什么都沒有。
而且二網銷售人員因為經常調車,加上沒有牌照不會違章,儀表上也沒有速度表,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他開的有多快。
遇到緊急情況,一腳剎車,這個時候的車輛跟平時完全不一樣,急剎車可能甩尾,側滑,反正一切不受控制。
由誰來賠償以及承擔的法律責任
首先保險公司松了一口氣,新車沒有開票所以肯定沒有買保險。
駕駛車輛的人,如果自己就是二網的老板,肯定賠的傾家蕩產。如果是二網的銷售員,那老板也得把家當賠光。
車輛沒有相關手續,臨時牌照、交強險,是不符合上路條件的。
最主要的是如果他取了保險或者拔了插頭的這種行為,在明知道影響車輛安全駕駛性能而做了這樣的行為,可能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得坐牢。
總結
這件事也給行業內敲響了警鐘。因為這種行為長期存在,包括有些所謂游走邊緣的“調車”公司,拿著假臨牌全省各地到處調車。
駕車上路,一定要遵紀守法,手續齊全。否則一旦出事,不僅害了別人,傷害別人的家庭,也斷送了自己。
蕪湖專職老司機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 試駕車顧名思義就是4S店為了銷售某個型號的汽車面對潛在顧客群做的一個先體驗駕駛再考慮購買的銷售手段的載體. [1]首先試駕車上路肯定是保險齊全. 作為4S店銷售人員既然敢讓有駕照的潛在客戶駕車上路體驗,他們的心理早已做了最壞結果. [2]試駕行為相當于一個合同行為,4S店既然放心讓你去駕駛,那么就代表了甲乙雙方合同已生效!在試駕過程中,出現事故,作為試駕司機肯定是第一責任人![你可以理解為,你借朋友的車開,出了事故總不能讓你朋友負責吧?] 如果試駕過程中你開車撞了人,你肯定是第一責任人,保險公司理賠他那一份,你該扣分扣分,該賠償剩下的費用就去賠償! [3]我覺得問者和其他要買車的朋友應該擔心的是,試駕過程中,出現事故,4S店刁難,比如說你影響了車輛的使用,比如說我提供的試駕車被你一撞變成了二手事故車等等 這一點希望各位朋友一定要明白,不關你的事!說句到地的話:你只要不是人為故意,你就是把4S店提供的試駕車撞報廢了也與你無關!4S店該走保險走保險,該拍賣拍賣都與你無關! 總的來說:問者應該是個駕駛新手,對于這樣的問題,你只需要當做自己開車出事故怎么去處理就好了! [至于你們擔心的4S店會不會找你們要其他的費用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即使他內部出的文件也不用理睬他,打官司他也輸] 最后溫馨提示一下:朋友們不管去試駕什么車,問清楚4S店人員試駕車保險是否齊全!如果試駕車只買了一個交強險,個人認為就不要在這家4S店浪費時間了! 安全開車,平安上路!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歡迎大家留言點贊關注我,10年專職老司機愿為您答疑解惑!
這個也是報警劃分責任。然后按照責任比例互相賠償。4S店不承擔賠償責任。例如你試駕的期間出現事故,你是全責,那么你不但要賠償和你發生事故一方的損失,還要賠償試駕車的損失,因為試駕車基本是新車,自然4S店要你賠償損失的。試駕怎么還出事故了?以后試駕要注意啊。
你好,我是【蜻蜓玉搔頭】,很高興為你解答。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這方面的立法。對于這方面問題的處理,在經銷商沒有購買強制險或者商業保險的情況下,一般是根據經銷商和消費者在事故中的過錯程度予以賠償。汽車屬于一種特殊的商品,在沒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試駕者駕駛無牌新車上路試駕發生車禍,責任由試駕者與汽車經銷商協商分擔,協商不了,則可通過法院處理。在現實生活中,經銷商會在消費者試駕前要求消費者與其簽訂試駕協議。根據調查發現,大部分消費者在簽訂試駕協議時都沒有仔細閱讀試駕條款,這對消費者自身是很不利的。如果出現了交通事故,只要試駕協議的試駕條款沒有違背法律規定顯失公平的話,消費者就必須按照試駕協議為自己過錯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據統計,近兩年來法院對于試駕車出事故的宣判案例中,消費者對試駕車損失金額的賠償比例一般不超過50%。更多專業的科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喜歡我的回答,也請給我贊或轉發,你們的鼓勵,是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謝謝大家。
試駕過程中出事故誰的責任要看實際情況,如果車輛手續齊全,駕駛人有符合準駕的駕照,則由保險公司賠付事故損失,不足部分由駕駛人承擔。如果車輛手續不齊全或駕駛人沒有符合準駕車型的駕照,則由車輛所有單位和駕駛人共同承擔。 《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買車前為了更好地感受車輛性能,4S店都會建議客戶進行試駕。但既然是開車上路,遇到碰碰擦擦或是交通事故,這也是有很大可能性的,這種時候,一般都會如何處理呢?
4S店在試駕前都會與客戶簽署一個試駕協議,如果協議中有明確條款說明的,客戶也認可并且簽字了,那就按照協議條款來操作。所以客戶在簽字確認前,一定要仔細看清條款的所有內容,是否有對自己不利的因素,一旦簽字認可了,后續想要反悔也比較困難。
一般而言,試駕車發生事故,與普通車輛發生事故操作的流程是差不多的。如果客戶是無責方,別人撞了試駕車,那么客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由主責方來承擔,后續的理賠與維修,4S店也會處理,畢竟他們是專業的。
如果是客戶自己主責的交通事故,那么車輛一定是有保險的,大部分情況下會走車輛的保險,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巨大,比如涉及到第三者的賠償金額已經超過了車輛保險的理賠金額,那么剩余部分由客戶來支付。
大部分情況下,只要不是特別嚴重的或是具有爭議的事故,都會這樣來操作,其實就和普通的駕駛員駕駛車輛遇到事故是一樣的。雖然車輛物主是4S店,4S店也應該盡最大可能去保障試駕者的人身安全,但是在4S店提供的車輛本身沒有缺陷的情況下,試駕者也應該對自身行為負責。
試駕是買車前很重要的一個步驟,大多數人在試駕時喜歡急踩油門急剎車,就是為了看看車子在特殊條件下的反應如何,這樣“不溫柔”的駕車方式當然也讓試乘試駕引發的交通事故糾紛不斷攀升。因為無法可依,由誰來承擔責任成了一件眾說紛紜的事情,爭議頗多。
要說是試駕人員的全責,但試駕又和自己開私家車不同,總會有4S店的工作人員全程指導,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事故,汽車銷售商們是不是也應該承擔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這是很多車主們都想知道的問題,也是大家討論的重要內容。
關于這一點,4S店的相關人員也表示很委屈,“盡管試駕前我們會核實試駕者的駕齡,但要真正了解試駕者的水平很困難,有的甚至連油門和剎車都掌握不好”。所以,為規避風險,車商會要求購車者在試駕前簽署一份“試駕協議”,就小編看過的幾家經銷商的“試駕協議”而言,幾乎無一例外規定了諸如“同意依法承擔本次駕駛或乘坐中由于本人過錯造成的一切損失”之類的條款。
所以現實中出現的交通事故,多數都是由保險公司和試駕人員共同承擔。
不過,一些業內人士卻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汽車銷售商也得承擔一部分責任,原因是作為經營者,汽車銷售公司有義務保證消費者的財產與人身安全。汽車銷售公司獲取潛在客戶、贏得商業利益,試駕者直接操控試駕車并從中獲取了標的車輛有關性能的直觀感受,在一定程度上是車輛的支配者及運行利益享有者。”
這樣的免責條款不能對抗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以保護試駕者及第三人之合法權益,所以是無效的?如此說來這件事情,即便是在法庭上也不是很容易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