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證在什么部門辦理_失業證去什么部門辦理呢?
特邀律師
具體來說失業證是去勞動局辦的。勞動局會要求你出示居住地所在街道辦或者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等材料。你要先準備好材料再去勞動局。一般材料齊全可以馬上或者隔天拿到證件。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戶口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視為求職登記,辦理《失業證》。 二、辦理失業證須帶如下證件:1、身份證原件;2、戶口簿原件;3、婚育證明《計生證》;4、小一寸相片2張;5、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所在市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系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 三、辦理程序: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2、到本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本街道辦理。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收回原失業證),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 四、注意事項:由于《失業證》要上網登記,為確保信息準確,請辦證本人親自辦理。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2年的,領取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3年的,領取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4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領取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以后每遞增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對自謀職業的失業人員,可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付給本人。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如果是自己辭職,不符合其中第二條的;
如果是符合條件的,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提出領取失業金的申請,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15天之內向社保提交有關資料,此后自己再憑身份證等到社保登記申請;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一般購買社會保險的都會包含五險,“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如果失業的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