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金額多少構成刑事案件_盜竊多少錢算刑事案件?
特邀律師
注:本提問是2010年的,刑法在此后作出修改,為防止誤導其它網民,現對此問題的回答修改如下。
你講述的這情況,屬于盜竊罪中“入戶盜竊”情形,不論涉案金額多少,都已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你可以報案。
法律依據: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修正案第39條將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依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盜竊罪不再以盜竊財物數額較大為唯一構成要件,只要是入戶盜竊,不管有沒有偷得財物,都已觸犯刑法,構成“入戶盜竊”,涉嫌盜竊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和治安形勢的不同,構成盜竊罪立案起點也存在差異,不完全相同。依據法律法規,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為1000元至3000。構成盜竊罪不止和盜竊數額有關,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數額未達到規定數額,也可能涉嫌盜竊罪。
500至2000元以上就構成刑事案件。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下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有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1、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6萬元,即涉嫌職務侵占罪量刑起點金額是6萬元。2、企業財物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侵占公司、企業財物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在本單位所具有職務所產生的方便條件。對于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實踐中一般表現為侵吞、盜竊、騙取等非法手段。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里的數額,應當累計計算。
應當注意,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本罪的立案標準規定了一個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的,應當追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會同當人民檢察院,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的范圍內,及時確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執行的數額標準,并上報備案。好律師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