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司法所向鄰居調查_判緩刑必須司法調查嗎?
特邀律師
司法社區矯正包含審前評估調查,當地司法所會調查你戶籍地村委會 鄰居 本人 和直系親屬看你平時表現情況,然后到派出所查有無犯罪記錄。我給你幾點建議:1、提前和以上人員聯系溝通盡量說好話 2、與司法所打好招呼按同意適用社區矯正標準(可以請吃飯)3、與法院審判員多聯系多打點 不出意外肯定緩刑
4、有受害者取得對方諒解
是的。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判處緩刑前,應當委托鄉鎮、街道司法所對被告人進行審前社區矯正調查,對是否能判處緩刑進行評估。
應該是二審法院有改判上訴人(被告人)緩刑,接受社區矯正監督的可能性,
需要到上訴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單位對上訴人平時在社區和工作單位的日常表現做一個調查評估,確保一旦上訴人被改判緩刑回到社會上不會再對社會構成新的危害性。并和上訴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派出所,街道鄉鎮司法所進行協調溝通,
畢竟,如果最終改判上訴人緩刑,交由社區矯正監督考察,具體的執行和監督考察部門就是派出所,司法所和社區居委會,如果這些部門不同意和不接受,那么上訴人二審被改判緩刑是不可能的。
只有在社區,派出所和司法所都一致同意接納上訴人回社區接受社區矯正監督考察,并且社區居民(上訴人所住小區的鄰居們)上訴人工作單位領導,同事絕大多數同意的前提下,
上訴人才有可能二審被改判緩刑。
律師胡球干回答您:根本沒有知情權!這種評估資料是作為判決之前,法院量刑使用的資料,和公安刑偵階段案情是一樣的。國家為了保證評估的公正性,不受當事人的無理干涉,審前評估是不公開的。表面上看,司法所評估所需的材料包括1.鄰居證言,2.家屬擔保書3.受害人諒解書4.公安無前科證明5.村委社區愿協管證明6.調查筆錄。。。實質上,司法所拒絕你參加社區矯正有上百個非常正當的理由,讓你不能監外刑。你都不給人家送三千,多收個人多一份責任,人家何苦呢?切記:違法犯罪就應該付出經濟代價。
依法履行職務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司法所對緩刑人員實施監管,這是法定義務。對緩刑人員的情況進行調查,是工作職責,其中產生的一些工作費用,有專門的辦公經費,無需個人出錢。
司法所申請社會調查評估報告同意緩刑,能不能判緩刑,還要由法官根據具體案情來看,這個只能作為一個法官宣判時的一個參考依據。緩刑適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并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根據刑法第76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77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第69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擴展資料:侵犯知識產權犯罪4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的新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適用緩刑情形予以規范,以列舉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四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但是,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因侵犯知識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后,再次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現的;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4條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那些稱宣判被告人緩刑前一定要對被告人進行社區矯正調查的朋友,真的是不清楚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呢。
我們知道根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被宣判緩刑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這里的社區矯正機構主要是司法局下屬專門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機構。
十一、將刑法第七十二條修改為: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宣判緩刑的被告人必須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但這并不是說對于宣判緩刑的被告人就一定要進行社區矯正調查,通常是否進行宣判前的調查,是由司法機關決定的,可能進行調查,也可能不一定要進行調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四條就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
第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調查其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可以委托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調查評估。
由上可見,司法機關可以依職權作出是否進行調查的決定。
筆者在法院工作期間了解到,對于戶籍地在外地的被告人需要在本地進行社區矯正,一般都會委托本地的司法局進行社區矯正調查,但對于戶籍地為本地的被告人,一般就不一定需要進行社區矯正調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的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是社區矯正對象,社區矯正對象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服從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在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就是司法局,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屬司法局領導、管理。
司法局設置社區矯正機構,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司法所根據社區矯正機構的委托,承擔社區矯正相關工作。
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期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判決、裁定、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等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遵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關于報告、會客、外出、遷居、保外就醫等監督管理規定,服從社區矯正機構的管理。
社區矯正對象失去聯系的,社區矯正機構應當立即組織查找,公安機關等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協助。查找到社區矯正對象后,應當區別情形依法作出處理。
社區矯正對象具有刑法規定的撤銷緩刑情形的,應當由人民法院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這就是緩刑期間悄悄去外地,司法所不知道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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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