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書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嗎_保證書有法律依據嗎?
特邀律師
保證書由專業律師幫助撰寫,并經雙方簽字認可,必要時可請無利害關系第三方作證。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約定。只要是由雙方簽字的文字證明,同時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署的。在法律上都可以作為有效的依據。如果再有律師見證的話,那就和法律文書具有一樣的效力。
保證書要想在法律上有效,就必須在各個細分的要素上符合法律要求,接下來具體說明:
1、民事主體。簽署保證書必須是正常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情況下簽署的;
2、保證書內容。在內容上必須是合法的,也就是民事行為對象是合法的,在法律范圍內;
3、保證書的最好有第三方作為見證,第三方是無利害關系第三方,最好由專業律師進行審核,作為見證;
4、雙方進行簽字蓋章,然后保證書就可以生效。
保證書或協議等據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2.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內容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當事人各方所簽訂的字據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屬于自愿且是真實意思的表達,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脅迫下簽訂的則是無效的。
保證書如何具有效力 1、建議保證書由律師見證,只要是由雙方簽字的文字證明,同時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署的。 在法律上都可以作為有效的依據。 如果再有律師見證的話,那就和法律文書具有一樣的效率。 2、夫妻之間婚內保證書,通常是在夫妻生活期間,一方存在過錯行為,比如婚外情、吸毒、賭博、家庭暴力等,因為行為暴露或親友規勸。 為挽回婚姻而承認錯誤并作出“如若再犯,自愿離婚”、“財產歸對方所有”、“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給予對方經濟賠償”等各種書面承諾。 對于該類保證書,因其內容不同,法院認定的情況也各不相同。 3、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也是法律對無過錯方權益的最基本的保障。 而《婚姻法》并沒有對離婚損害賠償的約定作出限制性的規定。 該約定屬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即產生法律約束力。 綜上所述,一般的保證書都是需要雙方在自愿的情況下簽名,亦或者有相關律師的見證,這份保證書就能具有法律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