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簽協議合同合法嗎_公司簽勞動協議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特邀律師
一、不清楚你說的勞動協議是什么格式和內容?
二、目前,關于用工形式,只存這幾種:
①勞動合同工:即簽有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人。
②勞務派遣工:與中介派遣公司簽定合同的工人。
三、其他勞務關系:
①承包制:以組織或個體形式去承包一定工作量。
②雇傭制:如保姆與雇主關系。
③勞務關系:臨時為雇主干活的關系。
不知道你與公司的真正關系是哪一種。如果你公司是經真規手續進行了工商、稅務登記,并且已經產生經營活動,而你不是去干拆個屋頂、打個洞之類的臨時活、并且不是按月考勤計勤,則屬于勞務關系,可簽訂勞務協議。
反之,則一定要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不簽屬于違法行為。可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區別:
1、勞動關系:要考勤,有作息時間,接受公司各項制度約束和管理,并按月發薪。
2、勞務關系:不考勤,沒固定作息時間,不受公司制度約束,干完活結錢或分階段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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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是勞務派遣公司嗎?
請問你的薪資發放是工作單位發放的嗎?
請問你的工作內容是你的工作單位給你安排的嗎?
提問所述不明了,無法具體給予相對建議。
如果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這并不違法。你只是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該企業工作而已,你的一切待遇薪酬都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
如果你簽訂的公司和目前工作的公司共同屬于一個集團內的子公司,這屬于集團內部調動。也不違法。
不知你是屬于哪一種情況呢?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職工隊伍的穩定,在每年大學畢業生新人入職的時候,要求簽訂服務期,在服務期內,不允許跳槽,不允許報考公務員。如果在服務期內達到公司的要求,則會有各種各樣的補助與獎勵,比如住房、工資、職位晉升等。如果中途違反合同規定,則會有經濟賠償要求,而且會要求返還或者賠償公司為了留住人心,在工資之外付出的福利和補貼。
實際上,這種合同是無效合同,這種約定也只在經濟賠償方面有用。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公司,都無權要求單位職工違反法律法規,簽訂協議或者合同條款。例如,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禁止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條款,公司不用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條款,等等,即使員工同意并簽字,這樣的合同條款也是無效的。員工可以不用考慮該合同的約束力,符合條件即可參加公務員考試。不過,如果合同約定了經濟賠償,只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這方面的條款是有效的。
當然,事業單位有例外,一方面是事業單位一般不可能簽訂這方面的條款,另一方面是事業單位有限制方法,如果事業單位不同意職工參加公務員考試,只要不為員工出具同意證明,就可以限制,用不著另外簽訂合同約束。
需要明確的是,公司是否為培訓支付了這樣價位的培訓費,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就屬于無效約定。如果有,則應該按實際發生的金額來計算,公司應證明培訓費的金額。你的情況,建議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要求:
1、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加班費;
3、結清工資。
如果沒有簽訂其他補充協議,那么公司這樣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