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正之后不簽勞動合同_簽了轉正申請沒簽合同可以立刻辭職嗎?
特邀律師
1、你是否已經畢業,如果已經拿到畢業證書正式入職的話,入職超過一個月公司沒和你簽勞動合同屬于違法,你可以獲得雙倍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鑒于你的情況不要也罷;
2、既然沒簽合同,你可以隨時離職,不必有任何擔心,這一點有勞動法做支持;
3、轉正申請并不等同于勞動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廠旦班稈直飛絆時豹江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后果。
2、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資和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回答問題完畢)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面試的公司都是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首先,您問這個問題是害怕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個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而且有些企業過了試用期就辭退員工的現象也常有,所以您比較擔心。
其實您這樣想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也存在這樣的顧慮。而且也確實有部分企業就是專門這樣行騙的,招一些人來做試用期不簽合同,過后就辭退,而且有些不付工資。當然,這樣的企業只是少數,大部分企業不會這樣。
企業方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也一樣存在這樣一些顧慮,試用期的員工很多穩定性不足,這個階段企業考慮到簽訂勞動合同后購買社保等手續,還有去辦理這些手續的人工成本等,有很大一部分企業就采取了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的方式。
我朋友公司以前也是這樣的,后來上市后就開始規范操作了,凡事入職的員工都簽訂了勞動合同。所以,一般規模大一些的正規企業還是會按照合同法來執行的。
那么這種大環境下,求職者要怎么辦呢?
- 1、應聘企業時候多方了解該企業的情況,公司的情況和信用情況您可以到市場監督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啟信寶”這類的app,可以查詢企業規模、經營情況、失信情況和各類官司、糾紛的情況都可以看到。
- 2、如果您確實無法鑒別企業,那么多渠道,多投簡歷,盡量找規模大一些的公司。確實存在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但是也有合法合規按要求簽訂的企業,不要急躁。還是有很多企業試用期就簽訂勞動合同的,至少我入職的企業都是試用期就簽訂勞動合同的,這個還是可能您接觸的企業太少了。所以,多找,找到那些試用期一樣簽合同的企業再入職。
- 3、如果您遇到比較滿意的崗位,那么您有朋友或者同學,或者認識的人在您面試的企業,可以向他們打聽和了解一下。如果沒有您就到我第一條說的網站查詢企業信息。其實只要能了解到公司經營正常,沒有欺騙勞動者的情況,試用期不簽合同還是可以入職的,不用太擔心。
- 4、如果入職了試用期不簽合同的企業,那么您在入職到轉正這段時間自己保存好相關的證據,比如入職時候填寫的履歷表,每天上班的記錄等等的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就可以啦,以后就算有糾紛,您證據確鑿就可以保障自身權益。
最后,希望您能早日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今早簽訂勞動合同哦!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我是凡影,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如果幫到您,我很高興,喜歡我給我點贊加關注哦。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為您提供如下建議:
在公司入職一年,不簽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一年后不簽勞動合同是不可要求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