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構成要件_什么條件構成侵犯隱私權?
特邀律師
一、主觀具有過錯侵害隱私權因屬于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過失在所不問,但過錯形態(tài)影響侵權人法律責任輕重的承擔問題。
二、違法行為的存在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為因直接違反法律規(guī)定抑或違反社會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使得該行為具有違法性質。隱私權是絕對權,具有普遍的對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負有不侵犯他人隱私的義務,違反這種義務進行的行為均被納入侵犯隱私行為之列,除非有正當合法抗辯事由存在,通常這種侵害行為以作為形式表達,并不必以公開他人隱私為要件。結合行為類型的多樣性與隱私內涵的發(fā)展性,基本可以概括為兩類:侵擾私人空間的行為與侵害私人信息的行為。
三、損害結果發(fā)生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tài),主要有三種表現(xiàn)形態(tài):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侵害隱私并不直接與財產利益掛鉤,甚至有時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損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當然這并不否認隱私權遭受損害所導致的權利人經濟上的損失。一般來講,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后果難以覺察或證明,即可構成侵權法中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性人格權損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體人格受損證明困難,但這點并不妨礙認定損害事實的存在。
四、具備因果聯(lián)系侵權法上因果關系在于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lián)系,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具有直接關聯(lián)性,侵害隱私權的后果表現(xiàn)為權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與私域生活的侵擾,這一事實乃侵害行為所致,換句話來說,權利主體因該不法行為遭受人格利益受損。就非財產性利益受損與行為方面還是比較容易把握的,出問題的地方是財產利益與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認定方面,有沒有直接必然的聯(lián)系則須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從以下兩方面把握:時間上有無順序性,侵害行為是否客觀存在。在看一個具體行為是否構成侵犯隱私權的時候,往往是需要根據(jù)侵犯隱私權的構成要件入手進行判斷的。如果一個行為符合了侵犯隱私權構成要件的內容,那我們就可以判斷該行為就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此時就需要行為人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隱私是一個自然人擁有的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個人生活信息和個人生活資料等。現(xiàn)代法認為,每個人的隱私范圍是不一樣的,越是公眾人物,其隱私范圍愈小。在個人維權時涉及最多的應該是對隱私權的保護,在現(xiàn)在開放的社會大環(huán)境下如果我們的隱私被侵犯后,如何利用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呢?我國立法迄今為止并未承認隱私權,但對公民的隱私利益采用間接保護的方式進行。如《民法通則意見》第140條規(guī)定,宣揚他人的隱私,造成一定影響的,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故隱私權在我國法上是一個理論性概念。一般認為,侵害他人隱私利益的方式是未經權利人同意而披露,故其侵權構成要件是: 1、未經權利人同意; 2、實施了披露行為; 3、主觀上為故意; 4、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曉。 另外,依《精神損害賠償解釋》第1條第2款,隱私利益被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推薦閱讀:隱私權名譽權
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講民事權益范圍,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jiān)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在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中,并無提及隱私權字眼的明文條款。 根據(jù)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jiān)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經查找相關法律資料,我國法律涉及隱私權內容主要有如下條款: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40.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141.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七、問:侵害名譽權責任應如何認定? 答: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jù)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八、問:因撰寫、發(fā)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應如何認定是否構成侵權? 答:因撰寫、發(fā)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人民法院應根據(jù)不同情況處理: 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使他人名譽受到侵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文章的基本內容失實,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條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guī)定處罰。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結語: 隱私權應歸于民法范疇。嚴格的說,中國目前并無真正編纂的民法典,我們可以稱其為《民法通則》。但因為我國的《民法通則》是一部民事基本法,規(guī)范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因此,也可以說《民法通則》就是形式意義上的民法。 1隱私的定義 個人隱私 是指個人生理、心理以及社會交往過程中的秘密。(個人獨特的生理特點、心理活動、日記、電話、信件以及在自己在住宅里從事的個人活動等) 2隱私權 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3網絡隱私權 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主要指“公民在網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公開和利用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有關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實、圖像以及毀損的意見等。 我國關于隱私權的規(guī)定 我國法律沒有對隱私權進行規(guī)定,根據(jù)司法解釋,我國在法律實踐中,通常以保護名譽權的形式來保護個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