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私人房屋注意事項_購買小產權自住要注意什么?
特邀律師
小產權房風險大,沒有法律保障,維權困難。如果不是資金窘迫,走投無路,估計沒幾個人愿意去冒著個險。即便如此,如果你很強勢,路子野,可以買;如果是老實巴交的本分人,還是三思為妙。
買小產權房,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1、盡量選擇村委會自建的,相對靠譜一些,私人開發的更容易出現土地糾紛。
2、注意查閱城市發展規劃,盡量避開可能列入征收范圍的,買小產權是為了居住,拆遷補償的大頭輪不到你,那是別人的事。
3、合同條款盡量詳細,把可能出現的請況考慮進去,由村委會蓋章鑒證最好,盡量多收集原始資料,以備日后維權之用。
4、盡可能買一手的,二手的潛在風險更大。
5、宅基地上的房子,私人自建房盡量不買。
6、注意性價比,價值越高,風險越大,格局宜小勿大,以滿足基本需求為原則。
我是四川南充順慶區的,我家二零零年的時候買的鄰居的房子,自己以前住的房子慢慢地不管了就爛了。我家鄰居把這房子賣給我以后就到別的地方修了一棟。反正就是雙方在一起吃頓飯寫張紙條。前兩年國家專門來登記過一次。反正規定說一家只修一棟一百平米。我上報的一百五十平米。這個主要是怕以后萬一遇到拆遷賠償的面積標準而已。在我們村自己房子旁邊隨便加建都沒人管。好像單獨修一棟的話還是有人管的。我同學在鎮上買的鋪面,一棟樓幾十個鋪面和上百套住房都沒房產證,寫個收據就行。人都是要講道理的,這么多房子誰敢亂來拆他一不小心就會把命搭上。
1、可以購買。
2、購買時,要查看對方的土地使用權證,也就是土地部門發的紅本本。而且必須將該證換到自己名下。
3、有的省對農村自建房也要求辦理建筑許可證,這個一定要弄清楚,如沒有這方面的強制要求,則需要辦理公證手續。
4、以上兩條,就是說,首先你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權,然后是房屋的,也就是地上附著物的。
5、當正式購買了,也沒有違反相關法規,那么是可以得到賠償的。也有過去買賣成功,現在反悔的,那都是過戶手續不完善引起的。所以,要找個律師參考一下。
目前銷售的二手房市場都是私人房源,無非也就是想自行交易,不通過中介公司的形式
注意事項
1.業主本人產權證及其身份信息核對,尋找規范的買賣合同模板
2.是否出租,如有出租人是否清楚業主出售事宜
3.業主是否有法院糾紛,房子是否存在查封風險
4.是否為兇宅
5.是否有尾款,二次抵押存在
確認以上幾項基本上可以自行交易,手續并不繁瑣
最簡單的方法,可以與中介機構協商,輔助辦理價格并不會太貴,有第三方機構的介入雙方的安全都能夠保障
買私人建的新房要注意以下幾點: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
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于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全面,但對于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擴展資料:
二手房交易稅費有:
契稅
符合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印花稅
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
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稅
營業稅的3%
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筑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曾作為長期管理農房工作的筆者,特結合工作實際來回答這一問題。
若要購買農村私人的農房,目前應注意以下事項,才盡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以避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糾紛:
- 該農房具有合法而明晰的產權;
- 該農房產權人具有出售的真實意圖;
- 購買人為農房所在村集體組織的成員;
- 購買人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
- 交易之前應先征得農房所在村社集體組織同意;
- 簽訂正式的農房轉讓交易協議或合同;
- 最好約定根據轉讓過戶的時間進程支付房款,過戶完畢后房款也支付完畢。
下面,就擇其重點說說相關情況。
一、關于賣家的有關問題。
首先是合法、有正式產權的農房,不然不能進行產權過戶。若是重在買與農房密不可分的宅基地,且買來后將進行改擴建的,可適當放寬,只要確實是賣家的農房也可。
其次賣家的確有出售的意圖。若是一會兒賣一會兒又不賣,搖擺不定的,雙方的買賣趁早結束,免得白費勁兒,白花功夫。
二、關于買家的資格問題。
農房不是想買就能買,買家至少要符合兩個基本條件:
其一是農房所在村的農村戶口人員,屬于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才有購買的資格,這是宅基地的所有權性質限制了的。
其二是滿足"一戶一宅"的條件,就是自己無農房,或現有農房的宅基地面積未達到當地規定。
三、關于農房買賣交易中的注意事項。
一要征求村社意見,若集體組織不同意,該農房買賣交易行為不合法,不能進行產權過戶。
二要簽訂正式的合同或協議,就價格、付款方式、產權過戶、違約責任等進行明確。
三要做到款物兩清,按約定的進程節點付房款,款清時產權過戶辦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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