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10年補繳多少金額_醫保一年補繳多少錢?
特邀律師
這個各種保險,缺實有些不太周到和不太規范性,后期造成了好多復雜化的矛盾。重點現在的,公司,企業,工業單位,商業單位,一個是承包關關占大多數,加上九十年代才,基本上開始,至今。所以有很多不均允的矛盾,不平衡的矛盾,有買的,有不買的差易問題。有,有錢的買的很多,有的經濟不好的,買了星星點點的,有的點點也沒買的。所以弄的矛盾重重。這不是三言兩語的話,就能說的明白的事吧。也就是基本上說這嗎幾句吧了。我說的對不對嗎。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么評論的吧,謝謝。,,,這些老人基本上沒有買保險的吧。,,
北京醫保補交十年,最低也得交38000塊錢,這是2020年的補交醫保的最新辦法
按2000的基數補繳,即10000-8000=2000(元)。以北京市為例,需要補繳的社保金額如下:
一、養老保險
(一)單位補繳金額:2000*20%=400(元)
(二)個人補繳金額:2000*8%=160(元)
二、失業保險
(一)單位補繳金額:2000*1%=20(元)
(二)個人補繳金額:2000*0。
2%=4(元)
三、工傷保險
全部由單位繳納,具體繳納比例與您單位所在行業有關,由社保部門核定。
單位補繳金額:2000*核定的繳費比例
四、生育保險
全部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
單位補繳金額:2000*0。8%=16(元)
五、醫療保險
單位補繳金額:2000*10%=200(元)
個人補繳金額:2000*2%=40(元)。
需要按照一次性補足統賬結合參保方式與住院統籌參保方式繳費差額進行計算。以成都市為例,依據《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辦法》實施前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賬結合參保方式繳費年限與住院統籌繳費年限合計達到15年,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建個人賬戶。其中統賬結合參保方式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自愿一次性補足統賬結合參保方式與住院統籌參保方式繳費差額,使統賬結合參保方式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辦法》的規定,從辦理補繳費用的當月為其新建個人賬戶,補繳年度的個人賬戶不補記。擴展資料:醫保的相關要求規定:1、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職工,因單位進行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賣等原因變動工作單位,應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個體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自愿選擇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9.5%的統賬結合參保方式參保,建立個人賬戶。3、可選擇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4%的住院統籌參保方式參保,不建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