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補助可以在假期申請嗎_失業金究竟能不能領?
特邀律師
目前政策失業金領取的基本條件是非本人意愿解除勞動關系。辭職不算非本人意愿。但是后續就業后再次失業滿足以上條件可以合并申領按照當時的標準。
說點干貨,今年受疫情根據人社部最新文件2020年3-12月解除不滿足失業金申領條件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標準一般在失業金標準的50%-80%,最長可以領取6個月具體查詢所在省份公布文件)您的情況符合條件應該可以申領這個。
謝謝邀請!
失業補助金和繳納社保兩者只能選一個!
領取失業補助金,說明個人狀態是沒有工作的,你的社保賬戶是凍結的,沒有繳納社保。
而找到工作了,錄用后企業必須辦理招工手續,為你的社保賬戶辦理解凍手續,每月定期繳納社保。
你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時,當企業去為你去解凍社保賬戶時,會發現無非解凍的。需要你本人去停止領取失業補助金之后,才能為你解凍。
失業補助金一般在每月的15號前后發放。
如果是在月初開始新工作的,去辦理中止領取失業補助金后,本月就不能領取了,企業從這個月開始為員工繳納社保。
如果是在月中,或月末開始新工作的,去辦理中止領取失業補助金后,本月的已經發放了,下月生效。企業從下月開始為員工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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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在的單位,原來一直按規定繳納了失業保險,這次受疫情影響失業了,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在領取之前,首先要確定以下幾點:
一是,確認失業不是自己個人意愿,也就是說不是你個人提出辭職,而是由于單位原因把你辭退了,因為如果是個人自己提出辭職的話,不在申領失業保險金范圍內。
二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要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如果你所在的單位幫你繳納失業保險超過一年,那么每繳費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比如你單位已經給你繳納了三年的失業保險,那么你最多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還有就是失業保險金最多領取兩年的時間,期間如果你找到工作,失業保險金也會隨之停止。
如果因為疫情原因單位裁員,這樣你可以去申請,申請前需要提供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自己的身份證和近期照片,失業保險交費手冊等等,需要先辦理失業登記,填寫求職意向,確定失業金領取賬戶。
在社保機構指定的窗口辦理完失業登記等相關手續后,等待社保部門審批,審批通過之后,失業金將按月發放到你指定的銀行賬戶。
期間,如果勞動保障部門給你提供工作崗位,感覺合適的可以重新就業,就業后失業金就終止了,如果你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就業,那么失業金也會被停止。
還有就是,如果你自己重新尋找工作,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勞動保障部門認為你已經重新就業,失業金也會停止發放。
這種情況是不能申請失業補助金的,但公司應該給你發放正常上班時間工資待遇或者生活補助金。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前提條件是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離職并且在離職后想再就業但找不到工作。所以,在公司僅僅是安排你休假但沒有辭退你的情況下,你是不能向勞動局申請失業補助金的。
第二,公司安排你無限期休假,根據《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如果休假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30天),公司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上班時間工資向你支付相應的工資待遇;如果休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公司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向你支付生活補助金。
結語
失業補助金領取的法律依據是《社會保險法》,領取前提是夠買失業保險1年以上并且非因本人意愿離職,申請單位是勞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留薪待崗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條例》,留薪待崗生活補助金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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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每個月都去,申請一次就可以,我八月23號申請的,25號審核通過,九月二號到賬的,每月一千,發六個月,截止到哪天不太清楚。
交夠失業保險金一年的,失業后就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不分臨時工還是正式工,
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且按照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且失業保險繳納滿一年的,才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是失業保險待遇,也就是針對登記失業人員專門提供的一項社會保險。換句話說,你只有登記了失業才能享受這項待遇,才能領取失業金。
外貿企業放假,尤其是在當下疫情影響的情況下,仍屬于有工作單位,只是暫時無法正常上班。所以不能領取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