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拆遷房如何_快離婚了遇到拆遷怎么辦?
特邀律師
婚姻法規定當夫妻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而房產作為重要的財產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點關注,而房產中比較特殊的一類住房就是拆遷安置房,很多人對拆遷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么拆遷安置在內的房屋分割是怎樣的呢?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也登記在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名下,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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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維權有套路;高額補償有妙招
來源:CCTV律師來了;張曉燕 律師
現實生活中,像這種情況并不少見。那么,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離婚女子在拆遷過程中該如何維權?需要掌握哪些基本的法律常識和技巧呢?
一、及時跟進拆遷進展、了解拆遷政策。
不管在什么情況下,一旦經歷拆遷,一定要對拆遷進度、相關的拆遷補償政策進行全面的了解和信息搜集,讓自己做到心中有數。相關信息一般都會在公共區域進行公示,未進行公示的,可去拆遷部門進行調查了解。
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務必留存。
拆遷時,拆遷方會與被拆遷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上面對拆遷方式、補償金額、面積等都會有非常詳細的約定。這是決定離婚女子是否有權利對拆遷房主張分配的重要證據,務必留存。因家庭成員拒絕提供無法拿到該拆議的,應馬上去拆遷部門調取獲得。
三、如拆遷期間,婚姻關系發生或即將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拆遷方。
拆遷過程中,拆遷方通常會以家庭為單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支付拆遷款及分配拆遷安置房。如果這個過程中家庭關系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拆遷方。必要時,可以書面形式告知,杜絕任何形式的代理行為,由自己與拆遷方直接接洽,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代理人侵犯。
四、一旦發現自己合法的拆遷權利被侵犯,應及時向拆遷方或侵權人提出主張,爭取自己應得利益,必要時可提起相關訴訟。
拆遷時,通常做法是由家庭關系中的某一個人作為代理人全權負責與拆遷方的談判及協議簽訂。這個時侯,如果夫妻雙方已經離婚,代理人通常處于無權代理的狀態。一旦發現代理人存在擅自占用購房指標、擅自收取補償款等侵權行為的,應及時制止并展開維權行動,彌補損失。
五、拆遷后雙方離婚的,可根據房屋權屬、拆遷政策及指標使用等情況主張對拆遷安置房進行分割。
是否有權主張,需視具體的拆遷法律規定及政策而定。以北京為例,北京很多地區的拆遷政策均規定補償包括兩部分,即原房屋及附屬物的補償和按人口數給予拆遷補償。也就是說,不管您是房屋所有權人,還是戶口在被拆遷區域,均有獲得拆遷補償的權利。基于此,離婚后主張分割拆遷安置房的,可依據原房屋的投資建設、權屬、指標使用、出資等情況綜合考慮,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六、學會用訴訟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如果一旦發生糾紛,雙方爭執不下,協商不成,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訴訟不是最快捷最經濟的武器,但一定是窮盡其他手段后,最合法最有力的保障。切忌采取過激行為,學會理性維權。
七、注重訴訟過程中的房產保護。
如果案件訴訟周期較長,可向產權部門提出對該房產的異議登記申請。申請成功后,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欲處分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暫緩或中止辦理。這一程序可從根本上杜絕在訴訟程序結束前該訴爭房產發生任何形式的轉移或變賣,從而進一步保護離婚女子對爭議房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黃女士與丈夫孫先生婚后一同住進了男方在京郊的祖宅,兩人過的并不如意,時常吵架,孫先生又喜歡喝酒,經常喝的酩酊大醉,黃女士不堪忍受,多次提出離婚。
一年前,當地開始征地拆遷,在入戶調查后簽訂補償協議時,兩人已經在討論離婚的事情,但黃女士戶籍在當地,可以幫助丈夫家多要補償,所以孫先生決定將黃女士登記為在冊人口。黃女士依照規定取得了50㎡的安置房指標,全家人按照超過購房指標全數以成本價購置了市值700多萬的四套安置房。
隨后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涉及財產分割時,男方家庭堅持認為:拆遷房不是黃女士的,黃女士從未對房屋有過更新、翻建行為,選購安置房的費用也未出資。當時僅是借用其名字,可以多得補償,實際上因為多了黃女士這50㎡的面積,孫先生家購置新房的價格便宜了600元/㎡。
因此,孫先生家僅愿補償黃女士因作為在冊人口獲得的成本價購房優惠差價約600元/㎡×50㎡,總共給3萬補償。黃女士不服,堅持按當地房屋市場價3萬/㎡獲得補償,共計150萬。
征地、征收作為政策性很強的一項土地利用行為,政府通常依據國有土地上征收征用補償條例,對被征收、占地的對象基本都給予了充分的補償考慮,結合當前的司法實踐以及北京各級法院的相關判例,黃女士因拆遷作為在冊人口取得的利益應當得到保護。
本案中黃女士雖然沒有對被征收房屋有實際付出,但在拆遷機構入戶測量時,基于婚姻關系依然將黃女士作為在冊人口記錄,并在最終的補償協議里體現了對黃女士的補償標準,依法享有權利,離婚分割時,應當予以體現。
況且本案被拆遷人成本價購房選購的平米數,遠超在冊人口的人均指標,明顯利用了黃女士全部的購房指標,600/㎡的差價遠不足以補償黃女士,較為合理的方式應當以黃女士購房指標載明的50㎡為基數的房屋或者相當于市場評估價格2.5萬/㎡的補償予以確認。
最終法院判決孫先生補償黃女士125萬元。
您好,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的話,那么可以進行協議離婚,并在協議中標明財產分割情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般來說人民法院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會判定離婚,同時也會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