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每月給妻子生活費_老公每個月只給老婆三百元的生活費,這段婚姻還要繼續下去嗎?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
四口人生活,兩個孩子兩個大人,每個月2900元的生活費。
我不知道你是幾線城市,我也不清楚這些錢都包括那些生活內容。
我們住在河北唐山市,應該算一個三線城市,我們家的人均生活費用大約是六七百元一個月。
我說的生活費就是吃飯菜水果,并不包括其它的生活用品。如果你跟我們比較四個人2900人均700多一點,跟我們也差不多。
當然如果生活在大城市,最近由于豬肉漲價在帶動物價上漲,我們的餐桌的確是縮水了不少。
老公只給你2900生活費,你的意思是給少了,我感覺也不多,那你就多要一點,多要一點的辦法,沒有想到嗎?
給他算算賬,掙得多給的少,你的錢不給老婆孩子用,想干嘛?
不是讓你們吵架,實在不行就讓你老公來當家。
別過了!300元都不夠給孩子午饗的!信不!要不你給他300元,看他能過一個月下來不
干!干嘛不干?
我的每個月只給一千就像大爺似的,什么都不管不問,還挑三撿四的,我氣的不要他的,自己掙錢養女兒,不用看他,過的不知多自在!前兩天我姐問我如果離婚了,還想再婚嗎?
我說不敢,只想帶著女兒過,這樣日子挺好的!
才30多就不想再婚了?
真的怕了,讓我不要女兒,我舍不得,讓我帶著女兒嫁?又怕以后女兒受氣!更怕遇到更渣的男人,寧可這樣過下去,自在又輕松!
我的生活過的連姐姐都沒話說
一個月給一萬不見老公都可以
這個問題無法單純給出答案,下面分享我的看法。
首先談1800元的費用在鎮上生活,你要買菜,我想,這樣的1800元,應該不多,至少說,沒辦法滿足我們的溫飽之外的欲望了,僅僅夠解決生活所需罷了,如果我們整天哀怨著,富麗堂皇的住宅沒有、華麗的服飾沒有、高檔的車沒有、減齡的化妝品沒有......整天生活在無窮無盡的比較當中,這樣看起來,當然算是命苦至極了。
其次,再看看另一句話,“整天在家呆著,”就算真正的命苦到骨子里了,為什么這樣理解呢?
苦就苦在整天在家呆著。一個人最難受的時候就是無所事事在家呆著的時候。無論是誰,在日常時期,能真正體現一個人人生價值的,我想,就是有事可做,讓他做自己想做的事,用自己的雙手和智慧創造出社會所需,自己才能感覺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也能為自己帶來經濟收益;反之,像題主所說,整天待在家里,一定會覺得厭煩,遲早一天,我們會感覺到自己生活毫無生機,這樣的生活,等于被圈在家里,除了和自己對話,還能有誰了解自己的內心所需呢。這樣的日子,我覺得當然命苦了。
第三,當然,每一個人的觀念和生活方式不同,如果認為,這1800元,已經很滿足了,不和任何人比較,對生活的需求僅此而已,至于其他的花銷,其他的生活的、精神、心里的、身理的都沒什么要求,我想這也不叫苦;如果覺得一個人很好,清凈、寡欲,既有利于養心,又適合獨居,就想過這這種循規蹈矩的生活,日出日落都不能引起我們過多的內心波瀾,我想這也不能叫命苦。
總之,命的苦與不苦,不在于我們擁有多少物質的東西,不在于我生活鬧市還是僻壤,全在于我們的內心的訴求,內心的欲望,生活的價值觀和人生觀。
其實,只要內心充盈,有自己的精神追求,物質生活苦一點,累一點,照樣幸福。
花誰的都不如花自己的舒心。選擇安逸就要吃受氣飯。否則為了不伸手低頭要錢就要更辛苦。
既然這樣,你為什么不分手
離吧,錢已攢的差不多了,離婚不是你一個人的想法
肯定不會心甘情愿的。
我生老大的時候,沒人看孩子,辭職在家,自己帶。每天買菜,要十塊給十塊,要二十給二十,買件衣服都得貨比八家,生怕買貴了,讓老公不高興。
后來,這樣的日子久了,我實在受不了了,找他談了一次。
我說:“以后把工資全部交給我,你花錢找我要,我不想過這種手背朝下找人要錢花的日子了。錢在我這,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無權干涉。首先,我不上班,是有原因的,你知道,孩子沒人管,孩子不是我一個人的,我做出了犧牲,我在家帶孩子操持家務也是一種工作,理應有報酬的,所以我找你拿錢不要看你臉色。給你三個選擇,一,痛快同意,你好我好。二,不同意,那就你看孩子,我掙錢養你和孩子。三,不同意,那就離婚,你去找個幫你看孩子做家務不要錢的回來。”
自從那次談完了以后,老公乖乖把工資交給我。
老大上幼兒園以后,我自己經商做買賣,我把他的錢又還給他了,我自己掙錢花著有底氣。現在,我們自己的錢都自己保管家里開銷不分彼此,誰方便誰拿,不分彼此,也不算計。反正都是一家里的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