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12分的交通違章都有哪些_什么情況一次性扣12分?
特邀律師
交通違章第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四)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
(五)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扣12分。
2、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也一律扣除12分。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12分。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扣12分。違章通常是指交通違章,即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交通管理及影響交通路況的行為。另外,違章也可指違反常規章法處理事情。
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性扣12分,罰款2000元----1000元: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4、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5、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6、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7、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或者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一次扣12分,處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且逃逸的,除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外,還將被終生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輕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屬于警方追查以后確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至于處罰,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假如主動投案和對方協商處理圓滿,警察可不立案處理。
至于罰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經濟處罰并不是主要的,主要體現在前面的承擔全部責任和直接吊銷駕駛證處罰,罰款是500-2000元的處罰標準。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駕駛人劉某發生一起車損在500元左右的交通事故,不但不積極妥善處理,反而采取逃逸的消極措施,結果被處以2000元罰款。
2009年3月1日18時10分,在朝陽區文化胡同軒藝艾灸養生館門前,發生一起車損在500元左右的交通事故。當時一輛奧迪轎車,在倒車時,與一輛停在路邊的現代轎車發生碰撞。
事故發生后,肇事司機下車查看,在與當事人達不成和解的情況下,開車逃逸。當事人非常氣憤立即報警,朝陽區交警大隊事故民警楊璽剛很快趕到現場進行勘察,隨后對肇事逃逸車輛進行了調查工作。
經過交警支隊的“機動車檔案信息庫”查詢,很快找到了該車車主,事故民警楊璽剛要求車主,立刻聯系肇事司機來朝陽交警大隊自首,但肇事司機以看病為由,不來自首。
民警要求肇事司機提供看病的所在醫院,親自去醫院找他核實情況,但肇事司機也不能提供。辦案民警將案情向大隊領導做了匯報,大隊領導十分重視此案,要求民警結合支隊關于《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工作》的總體要求,一定要加大打擊對這種肇事逃逸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執法從重從嚴處罰肇事司機。
肇事司機劉某迫于民警的壓力,終于在第二天來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并對他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朝陽區交警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之規定,給予肇事司機劉某2000元罰款的處罰,同時肇事司機劉某還要賠償對方車輛500元的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