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五分的交通違章都有哪些_什么違章扣五分?
特邀律師
當事人違章駕駛證記五分,可以有當事人持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到車管所申請辦理違章記分處理手續,處理完畢,本記分周期結束后當事人駕駛證記分可以清零。《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具體的罰款要看違章行為和當地的處罰規定。闖紅燈扣6分,罰款要看各省、市的具體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 標線指示的;(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 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 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以下是某地方交警部門關于有多次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情況:機動車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將被依法扣留駕駛證、行駛證;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將被依法扣留車輛、駕駛證、行駛證。
交通違章扣6分,罰款一般都是200元。
共有14種違反交通規則扣6分的情況: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2、貨車超載 3、營運車輛超載未超過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 7、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 8、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10、占用應急車道 11、運載特殊物品不掛相應警告標志 12、運輸危險品 13、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14、未按照規定休息b2駕駛證扣分不滿12分的,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前繳清罰款的,年審后,扣分會清零的。罰款是在記分周期過了以后才交的,年審后,扣分是不會清零的,且下年還要年審。《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1、機動車因交通違法行為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信息的,交通違法行為人或者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可在獲知違法信息后持本人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前往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2、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路面執勤民警依法扣留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人應持車輛扣留憑證、本人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的和無駕駛證的持本人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或發票和合格證)15日內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3、被路面執勤民警當場開具的簡易處罰決定書,交通違法行為人應持其第三聯(交銀行聯)于開具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前往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擴展資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第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一次扣2分的交通違章行為 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 處罰依據罰款(元)吊扣駕駛證(月)或單 處可并處 其他處罰及扣分
1.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 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扣2分
2.行經交叉路口鐵道口不按 規定行車或停車的 扣2分
3.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臨時號 牌試車牌或移動證的 扣2分
4.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扣2分
5.駕車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 扣2分
6.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警 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扣2分
7.違反車速規定的 扣2分
8.違反交通標志的交 通指標線的 扣2分
9.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的 扣2分
10.駛入或者駛出非機 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扣2分
11.在高速公路上騎.壓 車道分界線行駛 扣2分
12.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 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扣2分
1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 規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 扣2分
14.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安全距離的 扣2分
15.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扣2分
16.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質量 未達30%的 扣2分
17.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扣2分
18.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 扣2分
19.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 扣2分
20.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 扣2分
21.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報警器或標志燈具 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