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是由誰繳納_土地出讓金是由誰繳納?
特邀律師
當然是誰想擁有這塊地的所有權誰交!土地出讓金一般是指國土資源局將國有土地轉讓給個人或企業使用需要向土地部門交的錢!
既然是法院拍賣的房,那么法院應該知道都交哪些稅費,這是法院及拍賣公司的失誤。
多出來的費用,你可以拒絕繳納,或者讓受托方繳納。
根據1990年頒布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土地使用者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予以轉讓。按照前述之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人需將土地使用方式從劃撥改為出讓,補交或抵交土地出讓金后,方能以轉讓方式進行交易。理論上是應該由劃撥土地使用權人繳納,但是實際交易中這部分價款一樣會被轉嫁到交易的受讓人身上吧。
1、二手房合同寫的過戶費買方付,有沒有明確土地出讓金由買方付?2、明確土地出讓金由買方付,賣方有沒有明確告知土地出讓金繳納的相關信息?以上如不符合,買方無法對土地出讓金作出明確預期,買方在此情況下解除合同完全不構成違約。這種情形下的繼續履行也有很多案例,一般視為雙方沒作明確約定,而根據過錯情況分擔費用。
土地出讓金,如果是商業開發,就由開發商繳納,如果是單位自用,就由使用單位繳納。
政策原本是要求賣房人繳納,但現實中,賣方卻將補繳土地出讓金的額度轉嫁給買方。事實上,土地出讓金還是由賣房者承擔的。因為,如果不用補繳這筆費用,賣房人會將所售房屋的價格定∝的更高。
土地出讓金是開發商購買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
個人在購買商品房時候的房價里面已經包含了土地出讓金.
然后在辦理兩證的時候要交納契稅(一般住宅是房價的2%左右,別墅好象是4%,各個地方不一樣)和維修基金(房價的2%左右,各個地方不一樣).
在二手房交易中,買家是要交契稅(房屋評估價的2%-4%左右,),不用再交維修基金了,買家還要交一個土地收益金。二手房在從辦理房產證日期不滿5年內賣家要交5%的營業稅.其他好象費用就只有工本等很少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