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強制險過期怎么處罰_強制保險過期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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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交警會根據車禍發生情況進行責任劃分,責任劃分不會摻雜其他因素(例如沒有交強險),根據責任劃分賠償即可。不過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沒有交強險是不能上路的,所
發生車禍交警會根據車禍發生情況進行責任劃分,責任劃分不會摻雜其他因素(例如沒有交強險),根據責任劃分賠償即可。 不過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沒有交強險是不能上路的,所以車主除了要承擔車禍帶來的賠償責任還需要承擔沒有交強險上路的法律責任,如下: 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車輛交強險過期上路罰200扣3分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并處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交強險過期后仍然上路被查到的,當場扣留機動車,并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后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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