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違約怎么終止合同_買方違約合同怎么解除?
特邀律師
一般情況下,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成立時生效。 買方在合同生效后,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賣方可以要求買方履行合同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在買房的交易中,不少的朋友們都遇到過買房違約的事情,尤其是二手房的買賣中,出現違約的現象是很多的。要買二手房的話就要注意下買房的一些流程,如果出現了違約就要及時的處理,那么二手房買方違約怎么辦?單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有哪些?了解下吧。
二手房買方違約怎么辦?
1、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由于買方經濟能力關系而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構成合同違約,買方當對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考慮自己的房款來源以及后續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為一時沖動而購房,導致違約的尷尬境地。
2、由于買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場查看,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舉證非常困難,因此難獲法院支持。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場仔細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現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信息。
3、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應要求賣方加快交易節奏,盡早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并且采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區、縣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平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如果在房屋過戶中發生法院查封情況,應要求賣方提供擔保,將被查封房屋置換出來,盡快辦理過戶,避免經濟損失。
單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單方擅自解除合同,違反了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就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要買二手房就要按照流程來進行買賣,買房合同簽訂后如果要違約的話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這樣才能避免給自己招惹麻煩。以上就是關于二手房買方違約怎么辦?單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有哪些的相關介紹,要買二手房要做好房屋驗收流程,了解清楚房屋的具體質量。
房屋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其房屋的所有權轉讓于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購房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簽訂后,買房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向賣方支付購房價款。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出現簽訂合同后,買方會因房價下降、貸款未能辦理等原因拒絕向賣方支付購房價款,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買方視為違約。這種情況下買房應當承擔什么責任呢,又該如何向賣方賠償呢。因為房屋買賣合同是要式合同,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合同。通常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會約定違約責任。則買方出現違約行為,賣方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向買方主張違約責任。當然,賣方也可以單獨向買方主張損失賠償。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買方惡意違約,那么賣方可以單獨解除合同; 如果買房只是,比如說晚打款1天或是申請延長幾天打款,賣方并不能單獨解除合同; 關鍵看合同中違約責任的確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建議還是以協商為主。
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后,買方想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以可參閱《合同法》的如下規定處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