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司的責任承擔_物業公司的責任是什么?
特邀律師
其實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公司在經營的情況下欠下債務是非常常見的,如果欠債過多,那么就會造成公司無力清償債務,而公司是由股東出資成立的,那么這個時候股東會需要負擔什么責任呢?
根據我國法律上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承擔有限的民事債務的財產,股東如實出資的執行義務,且并沒有抽逃出資的行為,股東應當承擔的責任為出資認購公司股份或認繳的出資額。如果出資的數額不實或者抽逃出資的,就會承擔連帶責任。
那么公司的債務無力償還了該如何處理呢?
1.對開辦單位的債務清償責任進行追究
企業無力償還債務或者被撤銷、關閉的,有下列兩種情形的,由開辦單位(參見工商登記檔案)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第一,該企業不具備法人條件,開辦單位承擔所有責任。
第二,企業注冊資金虛假的,開辦單位應當在注冊資金差額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2.對出資方責任進行追究
企業成立時,投資者一般有設立單位、股東、合伙人等。投資者全額投資的,應當以企業資產承擔責任,不追究投資者(合伙人除外)的責任。投資者不出資、出資不足或者抽逃資金的,應當在出資差額的范圍內承擔償債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進行追究
企業債務有保證人的,應當依法追究保證人的責任,并列為共同被告。企業注冊資金不實的,還應當追究注冊資金擔保人的責任。
公司面對的債務基本都是比較大額的,這個時候想要找尋什么辦法來解決也是不容易的。其實在負債的公司相關負責人面對債務償還十分艱難,可以試試看這個辦法。現在社會上已經有從事債權債務化解的公司誕生了,這樣的公司可以幫助債務人去聯系債權人,讓債權人把債權轉讓給平臺,從而獲得一定比例的積分去購買商品,大額債權可以充當現金去購買商鋪、公寓、車位等資產。其中會存在一些服務費,債務人可以付出這一小筆錢就免去了負債的重壓,可以有喘息的機會實現東山再起。
因為這樣的債權債務化解公司不會催促債務人還錢,而且債務人還可以用自己的人脈資源、商品資源等非資金類的來抵扣債權,對于債務人來說是可以化解債務的一種方式。而對于債權人來說也可以免去苦苦等待的時間,早日變現實現資金流通,從而讓自己的債權再次實現價值。對于苦求五門無法解決債權債務問題的人們,可以試試了解債權置換這種模式,如果還有其他關于債權債務問題可以評論或私信我。
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就是以企業法人自己所擁有的財產承擔它在民事活動中的債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企業的其他人員在法定代表人委托下所進行的民事活動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獨立”的含義,即任何法人的債務只能由它自己承擔,國家、投資者和法人組織內部的成員不對法人的債務負責,因而,企業法人必須擁有必要的財產作為保證。有些非法人企業雖經登記注冊取得了營業執照,擁有了合法經營權,但它本身并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其民事責任應由它的主管法人承擔。有限公是由股東出資設立的,而具有法人身份的公司在民事責任方面是與股東嚴格劃分清楚的,即便是股東出錢開了這家公司,但兩者的責任也要分開算,A公司與B公司有經營往來,A公司欠了B公司錢未還,欠的錢是A公司來還,而不是A公司的股東去還,如果鬧到了法院,B公司也是去起訴A公司,而不是起訴A公司的股東(在A公司股東無公司欠債情形下)。這就是,公司作為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含義。相反的,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這些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因為企業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那么只能由合伙人或是出資人來承擔責任,這就是非法人組織,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含義。拓展資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包含很廣泛的內容:1.財產的獨立性我國《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只要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團體組織或個人就可以成為法人。第50條規定:“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2號)第6條第5款規定事業單位必須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即以本單位那部分獨立的經費承擔民事責任。另外,個體工商戶雖然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根據《民法通則》第29條的規定,以其個人或家庭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也是財產獨立性的具體表現。在我國現階段無論是企業法人、事業法人,還是合伙、自然人只要有獨立的財產所有權、處置權、使用權、收益權,不受制于其他企業、事業等組織或個人,并且能夠出具財產或資金方面的證據或證明,那么就可以認定其具有獨立的民事責任能力。2.責任的法定性一是承擔民事責任的財產范圍。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動產包括銀行存款的資信證明、有價證券、股權證明等,不動產包括經合法登記的房屋、汽車等。民事責任按類可以分為合同責任、侵權責任與其他責任;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無限責任與有限責任;單獨責任與共同責任;按份責任、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等。其中,無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的責任,如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的責任,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債務的責任等。有限責任是指債務人以一定范圍內或一定數額的財產承擔的民事責任,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物的擔保以特定物價值為限的有限責任等等。有限公司以自己全部注冊資產承擔連帶責任,而自然人則以全部個人財產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二是擔責的例外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擔保法第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該司法解釋第7條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這說明事業單位由此引發的連帶責任是有限的。連帶責任是一種多數主體責任,即與債權人相對應的債務人在數量上為兩個以上;連帶責任是違反法律義務所承擔的民事責任。這種法律義務首先是合同法上的義務,即給付義務,表現為作為。合同法上的義務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約定,也可以是對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定。其次是侵權法上的義務,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義務,表現為不作為;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后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母公司承擔。根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會計師事務所的分所屬于總所設立的分支機構。《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合伙企業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應與其所屬合伙企業認定為同一供應商。
謝謝邀請!
看到一些網友評論國企,個別的國企確實不好,大部分國企很好。我們分析一下:
一、國企的性質
國企屬于全民所有制,一個廠長和看大門的僅僅是崗位不同,當然廠長有特權。本人親眼見到一名電焊工,指著廠長鼻子大罵,最后并沒有受到處理。無論廠長對錯,在私企沒人敢這樣做。國企廠長類似于私企老板,但是國企廠長無權開除工人,即使有再大的錯誤,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同意。過去工人階級領導一切,確實具備了主人翁意識。壞人僅僅是少數,假如壞人去了私企也是壞人。
二、國企待遇
國企工人工資比較低,但是五險一金,各種補貼福利,勞動保障齊全。假如當官,工資不算低。當然不計灰色收入。在國企非常優秀的人員,也會得到提拔。領導的關系戶,即使是笨蛋,也會得到提拔,這樣做確實很不公平。
三、國企穩定
任何人在國企都可以干到60歲退休。私企老板今天讓你干,明天就可以辭退你,補償費用的就算好老板。打工的人沒有時間陪著老板打官司。私企員工在一家公司,幾乎沒有超過10年的。或者是私企倒閉了,或者員工失去利用價值。
四、國企是國家的,理念是用素質管理。私企經常給你灌雞湯,把你當成傻瓜蛋。私企想盡辦法用各種制度約束你,把你當成流氓。其實大部分都是好人,不必監管。這是由私企的性質決定的,好老板僅僅是個別現象。
私企有個好處,你的能力強,確實可以升職加薪。假如提拔笨蛋關系戶,私企很快就倒閉了。
想一想你自己當老板后,也會算計每個月,怎樣減少從自己口袋里掏錢。
(圖片來源于網絡,侵刪)
責任就是擔當!
如何理解責任心和責任感.
責任心
責任心是指對事情能敢于負責、主動負責的態度;
什么是責任心呢?
責任心,是一種舍己為人的態度。有責任心,是為別人赴湯蹈火的壯舉;是為別人兩肋插刀的豪情,因此,才有了黃繼光以身體擋子彈;才有邱少云至死不移半步。做他人不敢做的事,擔他人不敢擔的后果,葉欣才會在生前留下那句刻骨銘心的話:“這里危險,讓我來。”
責任心是發奮圖強的干勁。……有責任心,是面對失敗,堅強屹立,不畏挫折的意志。有責任心的人,敢于披荊斬棘,風雨無阻,勇于直面困難,從零開始。責任心是發奮圖強的基礎,沒有責任心,發奮圖強也只會是海市蜃樓。
責任感強調潛意識。
責任心強調負責任的態度。
責任是:應該做的(或承擔)事情不逃避
責任感是:應該做的(或承擔)事情勇于面對.值得做的事情(或承擔)和有必要做(承擔)但可以不做(承擔)的事情也視為自己應該做(或承擔)的事.
我們常常認為只要準時上班,按時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就是敬業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領工資了。其實,敬業所需要的工作態度是非常嚴格的。一個人不論從事何種職業,都應該心中常存責任感,敬重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現出忠于職守、盡心盡責的精神,這才是真正的敬業。
每個人都肩負著責任,對工作、對家庭、對親人、對朋友,我們都有一定的責任,正因
為存在這樣或那樣的責任,才能對自己的行為有所約束。社會學家戴維斯說:“放棄了自己對社會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自身在這個社會中更好的生存機會。”
工作就意味著責任。每一個職位所規定的工作內容就是一份責任。你做了這份工作就應該擔負起這份責任。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對所擔負的責任充滿責任感。
責任感與責任不同。責任是指對任務的一種負責和承擔,而責任感則是一個人對待任務、對待公司的態度。責任感是簡單而無價的。據說前總統杜魯門的桌子上擺著一個牌子,上面寫著:(責任到此,不能再拖)。他桌子上是否有這樣一個牌子,我不能去求證,但我想告訴大家的是,這就是責任感。
一個人責任感的強弱決定了他對待工作是盡心盡責還是渾渾噩噩,而這又決定了他做事的好壞。如果你在工作中,對待每一件事都是“責任到此,不能在拖”,出現問題也絕不推脫,而是設法改善,那么你將贏得足夠的尊敬和榮譽
責任是永不消失的精神。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天下有大事嗎?沒有。但任何小事都是大事。集小惡則成大惡,集小善則為大善。培養良好的道德,是從尊敬老師開始的,是從那很小很小的事開始的。我給大家講兩個關于漬紙的故事。 第一個,美國有個“福特公司”,福特是一個人,他大學畢業后,去一家汽車公司應聘。和他同應聘的三四個人都比他學歷高,當前面幾個人面試之后,他覺得自己沒有什么希望了。但既來之,則安之。他敲門走進了董事長辦公室,一進辦公室,他發現門口地上有一張紙,彎腰撿了起來,發現是一張漬紙,便順手把它扔進了廢紙簍里。然后才直到董事長的辦公桌前,說:“我是來應聘的福特。”事長說:“很好,很好!福特先生,你已被我們錄用了。”福特驚訝地說:“董事長,我覺得前幾位都比我好,你怎么把我錄用了?”董事長說:“福特先生,前面三位的確學歷比你高,且儀表堂堂,但是他們眼睛只能“看見”大事,而看不見小事。你的眼睛能看見小事,我認為能看見小事的人,將來自然看到大事,一個只能“看見”大事的人,他會忽略很多小事。他是不會成功的。所以,我才錄用你。”福特就這樣進了這個公司,這個公司不久就揚名天下,福特把這個公司改為“福特公司”,也相應改變了整個美國國民經濟狀況,使美國汽車產業在世界占居鰲頭,這就是今天“美國福特公司”的創造人福特。大家說,這張廢紙重要不重要?看見小事的人能看見大事,但只能 “看見”大事的人,不一定能看見小事,這是很重要的教訓。
責任感
責任感指的是對組織的安排抱著盡善盡美的態度去完成,對于那些組織需要卻不一定需要自己去完成的任務能夠勇敢的承擔下來并盡心完成。
責任感是指對自己義務的知覺,以及自覺履行人生義務的一種態度或意愿。責任感既包括對自己言行和人生道路承擔責任的態度,又包括對自己履行職責的過失和責任的態度;既包括對自己負責的意識,也包括對他人和社會負責的意識。
責任感是決定一個人能否健康發展的核心品質之一,可以派生出諸如敢擔當、自律、守信用、忠實于信念和感情等許多健康人格特質。對自己分內的事情非常清楚,明白自己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
一、有責任心的員工不人只看到本職工作以內的事情,會對上下游的工作也有一定的關注,會想著結合自身崗位工作體會,讓上游工作做的更快更好,也會把自身崗位工作做的更完美,給下游工作提供便利。
二、具有責任心的員工,是勇于把企業的利益視為自己的利益的,會因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影響到企業的利益而感到不安,處處為企業著想,為企業留住忠誠的顧客,讓企業有穩定的顧客群;具有責任心的員工,不會推卸責任,也不會因為一次過失造成后果而氣餒,而不敢承擔責任。
三、認真地對待工作,百分之百地投入工作,從來不要投機取巧,也不要耍小聰明。應該說工作就意味著責任,崗位就意味著任務。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需承擔責任的工作,也沒有不需要完成任務的崗位。工作的底線就是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完成任務。
做一個被尊重的人,首先應該做一個有責任心的員工,只有做到在企業中能夠努力地做好角色分內的工作并能夠履行角色道德義務,不斷地提升自己,享受更多角色擁有的權利,更好的為家庭、為朋友盡到責任,才能夠被家庭、朋友所認可,成為一個受尊敬的人。
同時,一個人責任心的多少,決定了事業的成功與否,事業有成者無論做什么,都力求盡心盡責,絲毫不會放松;成功者無論做什么職業,都不會輕率疏忽。
要區分情況來確定公司責任和出資人是否承擔連帶責任。這涉及《公司法》相關內容。
法條相關規定
《公司法》第3條:
-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63條: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何理解以上法條意思
- 股東出資完畢后,即喪失個人對財產的所有權。
- 股東的風險以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數量為限。對外承擔公司債務時,原則上不用額外動用個人財產承擔連帶責任。
- 如果一人公司的出資人,個人賬戶和企業賬戶之間的資金隨意劃轉,無法區分經營款還是私人用款,一旦發生債務風險,個人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小結一下:一個人的公司,注冊資本認繳200萬,如果為了用錢方便就隨意在個人賬戶和企業賬戶之間轉賬,無法證明是否為公司正常的資金用款,如果外面欠了500萬,公司設立人就要掏500萬進行賠償。
所以,一旦成立有限公司,各種操作都要正規,避免擴大風險。
怎么操作能隔離風險
- 設立一人有限公司,除非有特殊用途,否則注冊資本不宜過高,避免發生債務危機掏空自己。
- 一旦注冊有限公司,不要在用錢的時候太隨意,避免財產混同。
- 雖然錢都是自己的,但是公司是企業法人,個人是自然人,是兩個主體。將來公司注銷前,需要進行清算,比較麻煩,所以不要閑著沒事開公司擺譜。
- 所有賬目一定要清楚,要有記錄,要合法合理,該留存在票據一定要留。
- 不要把公司公章、營業執照等重要物品借給別人,萬一有人用公司干壞事,誰是法人代表誰就要承擔所有后果。
- 如果是正經做生意,一定要請專業的律師做法務顧問,別心疼錢。至于找哪個律所,自己決定吧。我是覺得好律師比律所名氣更重要。
總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正常情況下以設立人認繳出資額對外承擔債務,但是無法證明自己的錢和公司的錢在往來賬目上操作正規的,就要用個人財產補充公司對外的債務責任。所以,想賺大錢,一定要養成好習慣。記住一句話:“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物業的職能是什么?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物業的職能就是根據與全體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在管理區域內對物業的公共部分,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及秩序。
物業管理的具體職能就是對小區里物業公共部分、消防設施、公共給水設施、公共排水排污設施、電梯系統、消防設施、 公共照明設施、門禁設施、車輛智能管理設施等的維修、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同時對小區內的道路,綠地、樓梯、走道、門廳等進行保潔;對綠化進行修剪、施肥、除草、淋水、除蟲;對小區的進出入口、道路、公共場地、停車場等秩序進行維護;管理小區內物業、設施、設備的基建資料、維修維護登記資料及業主有關登記的資料。
物業公司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提供各種服務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具體如下:1.保證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場地干凈整潔無紙屑、垃圾,綠化長勢良好,無老鼠、蟑螂及蟲害;2.維持小區內秩序車輛暢通,無亂停亂放,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小區內的安全防范工作;3.做好小區內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保證小區內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排水排污主管道無堵塞,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好。
總之,物業管理工作看似簡單但是他直接關系到小區全體業主的生活、財產及人生安全。業主們在享受安全,舒適,美好的生活的背后離不開物業人付出的辛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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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必須超越把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強調要在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對環境、消費者、對社會的貢獻。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是1.企業一切經營管理行為應符合道德規范;2.社區福利投資;3.社會慈善事業;4.自覺保護自然環境.以上四條都是社會道德的內容,因此,企業社會責任就是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