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可以告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嗎_離職一年還可以告以前單位沒簽勞動合同嗎?
特邀律師
離職如果已超過1年,那么就超過了勞動仲裁時效,無法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有義務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有權要求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之所以出現,員工離職以后才起訴公司,原因很多,這凸顯了作為弱勢一方的員工維權難。
員工維權,理直氣壯。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企業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毫無疑問是違法的,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員工要求賠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也要賠償員工的損失。員工要求企業支付兩倍的工資,是合情合法的。
因此,員工起訴公司,要求賠償,是于法有據的,是合法的,根本不存在道德問題或者是人品問題。
據此,我們不難看出,題主的問題是有問題的。
題主的思想認識是欠缺的。你認為,員工不應該起訴公司,或者是應該在公司工作時就起訴公司。都已經離職了,再來起訴公司,似乎是趁火打劫,敲竹杠,想在離開前,發一筆橫財。
這是你對員工行為的錯誤認識。更確切的說,你是站在企業的角度來思考問題,而沒有想員工的理由。
員工任何時候都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正當權益,又沒有奢望過高的訴求和利益。難道維護自己合法利益也是道德問題和人品問題?還有沒有員工生存的空間和理由?難度侵權的不受譴責,受損的倒要裝孫子,做縮頭烏龜?哪有這樣的道理??!道德和人品有問題的,應該是那些違反法律的企業,而不是員工本人。
你思考問題的角度,帶有明顯的偏袒,缺乏公正客觀的立場。
員工為什么辭職以后才起訴?
這個問題的焦點,應該是在離職問題上。很多人會質疑員工,為什么上班的時候不起訴呢?
員工維權的途徑有很多。談判、調解、仲裁、起訴等等。對于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作為一個想在公司繼續工作的人,一般是不會采取訴訟這種帶有強制力的手段。我們會先跟公司的領導溝通,爭取領導主動給簽訂。也可能通過工會、調解組織來實現自己的目的。不到萬不得已,沒有員工會采取仲裁、起訴這兩種方式來處理。
員工起訴公司,代價很大。因為合同問題,與公司對簿公堂,對公司來說,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甚至是有損公司形象,降低公司的信用值。這種訴訟,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一般是會勝訴的。
但是員工勝訴,卻不一定能保住工作。企業敗訴,付出了很大代價,名譽受損,資金受損。對于這樣一個不顧大局的員工,企業一定會對他采取措施,調崗、降薪等方式,逼著你辭職。
贏了訴訟,輸了工作。這就是員工起訴公司的代價。
因此,很多員工選擇在辭職以后維權,起訴公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也是一種悲劇和無奈。員工總是處于弱勢地位,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辭掉你,企業隨時可以招錄一個新人。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肆意而為,不顧員工的利益。
綜上所述,員工離職以后起訴公司,不是道德和人品問題,這是員工的無奈選擇,體現了勞動力維權的悲劇。
公司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又壓工資不給,到勞動局告肯定有用。因為,勞動局也就是現在的人社局的勞動監察部門,他們的職責就是負責處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就應該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不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應該給員工二倍的工資賠償。
公司足額及時給員工發放工資,是《勞動法》對公司的法律強制要求。公司壓工資不給,是惡意拖欠員工工資,是違法行為。
員工完全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維權,也可以進行勞動仲裁。關鍵是要提供能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只要有證據證明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壓工資不給等違法事實,勞動監察部門是會受理,幫助你來維權的。
應提供的證據包括:考勤記錄、工資卡(工資條)、銀行流水條、職位名片、任職命令、聘書、帶有公司標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對題主維權能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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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辭職老板不給工資,還沒有簽勞動合同”有辦法嗎?
有辦法!
實際上這種情況跟農民工討薪是一個道理的,很少見到工地上簽勞動合同,但是老板賴賬堅決不行!我們應該用法律武器進行維權,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
辦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