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和子女誰是第一繼承人_妻子和兒子誰是第一繼承人?
特邀律師
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例如甲生前有一千萬存款,因為這一千萬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甲的配偶先行扣除五百萬,剩下五百萬屬于甲的遺產,甲有一兒一女,甲去世后,這筆遺產就由甲的父親、母親、兒子、女兒、配偶共同繼承,父親繼承一百萬,母親繼承一百萬,兒子繼承一百萬,女兒繼承一百萬,配偶繼承一百萬,也就是說這五百萬被五個繼承人平均瓜分。
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
丈夫的遺產,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妻子、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同等繼承權。
分配遺產時,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并注意以下原則:
一、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二、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三、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1. 我國《繼承法》中沒有第一繼承人、第二繼承人的說法,應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 2. 二婚的妻子如果有結婚證,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前妻的女兒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還包括死者去世時還活著的死者父母。 3. 二婚的妻子、前妻的女兒、死者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權是平等的,一般平分遺產。
如果夫妻關系好的話,當然是老婆排第一,其次是孩子,然后才是父母。
因為老婆是陪伴自己一生的人,當然要百般疼愛,如果老婆有病,也會傾家蕩產去醫治,只要能保住命,不惜任何代價。
孩子排第二,因為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當然也要百般呵護,給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讓孩子能夠茁壯成長,自己不能動的那天也能老有所依,那可是父母的希望。
排在最后一位的應該是父母,父母養我們小,我們應該養父母老,但父母的生與死并不影響你的生活。
如果父母得了病,也許會考慮自己的小家庭,會放棄給父母治病,除非是那種特別孝順的兒子,竭盡全力,甚至傾家蕩產,為父母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