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人員傷害怎么賠償_交通事故致傷殘,該怎么賠償?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買了三者險100萬和不計免賠,人員傷亡保險怎么賠付?需要注意什么問題?我在前幾年經歷過和你一樣的事故理賠的,幾次訴訟程序下來,對于交通事故人傷理賠的程序也比較熟悉了,現在和大家交流一下的我的體會。
出了交通事故以后,大家的第一感覺覺就是緊張、無措、心慌,不知道該怎么辦,有的人出了交通事故以后,由于害怕和恐懼,不知所措之下甚至逃離現場,這種做法是相當的不明智,甚至有可能犯下大錯,構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只要是構成交通事故逃逸,經交警部門認定為逃逸屬實的,一般保險公司可能會拒賠,同時自己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發生交通事故以后,立即停車是第一要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后,一定要保持鎮定的心態立即報警。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如果沒有人傷事故,只是車輛損失,這個處理難度是不大的,加上有交強險,第三責任險等做保障,這是沒有必要慌張的,最多就是要花費點時間,精力去處理,但如果同時出現人傷事故,這是最為棘手的,很多人都會慌張,手足無措,這是正常的心理反應。但既然事情已經出了,鎮定下來以后始終還是要面對的,這是逃避不了責任。報警以后要等待交警和保險公司人員的到來。報警時除了打交警的報警電話以外,還要撥打120和保險公司報警電話。
待120救護車將傷者拉走以后,在配合交警部門勘察現場的同時,還要到交警隊做筆錄,實事求是的介紹事故發生的情況,有行車記錄儀的,最好提交行車記錄儀所記錄的內容,這樣更能準確地幫助交警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大小,包括醫療費用還是以后的賠償責任都是按照比例進行賠償,賠償的程序先是由交強險進行賠償,交強險賠償以后不足的部分,由第三責任險進行賠償,第三者任險不足的部分,由車主或是駕駛員負責賠償。
一般只要買了第三者任險和不計免賠的,即使是負全責的一般賠償金額都是足夠的,這些賠償金額包含了車輛的修理費、傷者的醫療費、護理費、生活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傷殘賠償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賠償費、護理依賴費等,具體的賠償內容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在這些費用中有三筆費用是最大的。一是醫療費,當然這要看傷者的傷勢情況,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二是傷殘賠償費,傷勢比較重的,醫療時間比較長的,傷殘等級比較高的,這個費用也是比較高的;三是殘疾輔助器具,比如安裝假肢等,這筆費用也是比較高。除了這三筆比較大費費用以外,對于喪失生活能力的人還有一個護理依賴費,這筆費用也是比較高的。
不過這些費用基本上都是按照承擔事故的比例,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保額不足部分才需要本人來賠償,根據我的經驗,一般在六級以上的傷殘,100萬的第三責任險基本上是夠賠償了的,但如果造成人員死亡的,可能自己還是需要掏一點錢。在醫療費用中,由于保險是按照醫保目錄的用藥標準進行賠償,如果醫院在給傷者治療時,使用了大量的醫保目錄外的藥物或是檢查,那么除了保險公司承擔的醫療費以外,醫保目錄外的用藥,可能就需要自己來承擔,如果這部分資金數量比較大的,保險公司又不負責賠償,可通過起訴保險公司的方式進行理賠,一般法院會支持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
至于需要注意的問題,一是醫療費的問題。傷者入院時最好要和醫院溝通,盡量不使用或是少使用醫保目錄外的藥品;二是在辦理理賠事項時,最好的辦法是直接起訴到法院,這樣包括傷殘鑒定、殘疾輔助器具、護理依賴、護理天數、務工費、生活費支付天數等很難協商,可以通過辦理傷殘鑒定時一同鑒定,通過法院判決一步到位,少走彎路。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出現人傷事故,只要第三責任險100萬和有不計免賠的一般不用緊張,基本上夠理賠費用,需要自己承擔的費用很少,主要醫療費中目錄外部分,其他費用都是屬于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
交通事故致殘該怎么賠償,也就是如何索賠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傷殘的相關賠償,我從幾個方面展開敘述,希望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所幫助。
第一、有關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項的法律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此外,需要了解的最基本的法律規定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該條規定,在交強險范圍內即使受害者承擔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也應按全額賠付。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至于機動車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車輛的掛靠、套牌,車輛年檢、無證駕駛等賠償主體有可能發生轉變及保險公司可能負責的問題限于篇幅無法一一展開。現僅將最基礎的法律規定列舉出來,使大家有個初步了解。
第二、交通事故致殘因受害人不懂有可能產生少索賠償的風險。 因我國城鎮居民收入高于農村居民,傷殘賠償金也會因此數額不同。如果受害人本身是農村居民戶籍或城鎮居民戶籍的不會有因戶籍問題少索賠償的風險,而法律規定農村戶籍按城市標準賠償的風險卻可能產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6年4月3日,[2005]民一他字第25號)相關釋義,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的標準。且要受害人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雖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居住,收入來源于城市,該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在城市的暫住證、租房居住證據等。
第三、受訴法院的不同產生賠償差距。 我們先看一下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九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管轄法院的不同為什么能產生賠償差距呢?我們來看下一條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既然殘疾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標準計算賠償,而受訴法院所在地又有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還包括幾種情況,作為受害人提起賠償時,就應當提前查出以上各地哪里的人均收入更高,向哪個可受理的法院訴訟,這樣賠償數額也應當更高。
對于受害人本人戶籍地收入與受訴法院所在地相比更高的如何索賠也有法律規定:該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從以上規定可知,傷者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賠償標準比受訴地更高的,可按更高的標準計算,在訴訟中,傷者為了獲得合理的賠償,應當向受訴法院提交傷者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數據。例如:深圳人A在貴州與貴州人駕車因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按照選擇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規定,深圳人只能在在貴州起訴,由于深圳的賠償標準高于貴州的標準,深圳人在起訴時應當向貴州法院調教深圳的標準,要求法院按照深圳標準判決。
第4、索賠所需要的基本證據材料。 殘疾賠償金一般應提供鑒定中心所做的鑒定意見書、鑒定費發票;醫療費需提供醫療費發票、住院病案、診斷證明、出院證,有時還需提供用藥清單。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般情況下是以受害人住院時間來計算,但是當受害人傷情嚴重時,出院后也可賠償以上費用,具體辦法是營養費、護理費應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評估出營養、護理期限,誤工費如受害人評定傷殘,誤工期限可計算至定殘的前一天,誤工費也可經鑒定中心評估出誤工期間。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按照省直機關差旅補助伙食計算數額。交通費、物損費、評估費、鑒定費一般要求提供正規發票。
交通事故導致傷殘是交通事故案件中相對較嚴重的情況,所需注意的更細的問題往往需要針對單起事故的特殊性作出評判,這需要專業知識和辦案積累的經驗來判斷。所以,發生交通事故致殘的情形,有關索賠事宜建議向專業人士陳述案情,當面咨詢,必要時可以委托專業律師代理索賠。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可以分兩種情況,一種傷情不是很嚴重,一種傷情比較嚴重。
傷情輕微的處理辦法。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情比較輕微,雙方當事人可以采用簡易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賠償的解決辦法。在簡易事故處理程序中,規定雙方當時自愿申請,可以采用簡易事故處理程序辦理。交警部門可以當場下發責任認定書,或者三日之內下發責任認定書,并且對交通事故賠償進行調解登記。
傷情嚴重的處理辦法。
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傷,并且傷情比較嚴重,應該及時地在醫院進行救治。目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國家并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必須要有另一方的當事人墊付醫療費,所以在實際處理中都是由傷者的家屬自行來墊付醫療費。當然,墊付醫療費的過程中,家屬出現資金緊張的話,可以向辦民警提出申請對方的保險公司進行墊付。
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進行墊付。
傷者提出賠償的途徑都有哪些?
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辦案民警會根據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根據責任的劃分,雙方當事人可以向事故辦民警提出申請調解。
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民事賠償的調解。
另一方當時不愿意進行民事賠償的調解,或者說雙方當事人經過多次民事賠償的調解,都沒有達成賠償協議的,只能通過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機動車的民事賠償。
機動車國家是強制要購買交強險的,在傷者受傷之后。作為機動車的保險公司,可以在審核之后對傷者進行醫療費的墊付,但是目前最高的墊付醫療費不會超過18000元。
在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之后,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范圍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對方還購買了商業三者險的,在交強險賠償之后,有剩余的部分,將會按照責任的劃分,在商業險的范圍內進行民事賠償。
在機動車造成的傷人事故中,作為傷者一定要清楚的知道,保險公司是真正的賠償義務人。保險公司在賠償結束之后,有剩余的部分才會由駕駛人員來承擔。
駕駛人員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
在有的交通事故當中,機動車的駕駛人員雖然是過錯行為人。但是在民事賠償的時候,他并不是真正的賠償人。
比如說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傷害的未成年的家屬,也就是監護人才是真正的賠償人。
貨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貨車的車主是真正的賠償人,貨車的司機只是過錯行為人。
單位或者公司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員只承擔過錯行為,也就是咱們說的過錯責任,在民事賠償的時候,單位或公司是要承擔民事賠償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完之后,作為咱們傷者的家屬一定要明白。還有哪些人可以被列為被告?除了保險公司之外,有的時候除了機動車駕駛人員,還有其他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傷者主張賠償的項目都有哪些?
傷者在賠償的時候除了醫療費之外,還有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其他的一些項目。在與保險公司進行民事賠償協調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列出準確的清單。
在交通事故民事賠償過程中,如果是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也會給你列出清單的。在這一點上你不需要過多的擔心。
在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時候,我建議你最好聘請律師。因為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有很多項目是需要專業人士來計算的。
傷者的傷殘賠償。
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的傷者受傷比較嚴重,可能會影響到今后的日常生活,就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目前在傷殘鑒定方面,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也可以和對方的保險公司進行溝通。現在有的保險公司根據傷者的傷情,是可以做出傷殘賠償的。
在民事賠償的案例當中,傷殘的鑒定是需要當事人出院之后3~6個月,病情已經穩定,治療終結才可以做傷殘鑒定的。
在傷殘鑒定的時候千萬不要單方面地去做,這樣容易造成傷殘鑒定無效。對方的保險公司不認可的,到人民法院是要重新進行傷殘鑒定的。
民事賠償的法院判決。
現在有一部分交通事故并不是通過調解來解決,民事賠償很多當事人,可能通過調解之后沒有達到自己的滿意結果,會通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解決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在這里我提醒當事人注意一點,交通事故的發生本身,就是一場意外。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想快速解決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
通過人民法院,解決民事賠償可能會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不到萬不得已不采用這種方法。
我的個人建議。
發生交通事故后,作為傷者要首先了解自己的病情。如果需要做傷殘鑒定了,一定是在做完傷殘鑒定之后再進行民事賠償的調解,否則前期所達成了調解協議,會給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煩。
總而言之一句話,當發生交通事故后,傷者一定要確認自己的所有損失,要有一個準確的數額。在計算的時候盡量多咨詢。遇到自己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和自己的事故辦民警進行溝通。 因為事故辦案民警是對這個案件最清楚的人,同時在民事調解的時候也可以咨詢人民調解委員會。
每一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傷害,都是不一樣的,千萬不要問一些似懂非懂的人,這樣容易使你走入誤區的。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補充,謝謝。
單方責任車禍車上人員受傷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 1、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進行認定。 2、致殘賠償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死亡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準。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精神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不適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將寵物狗視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一、發生交通事故要求哪些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構成傷殘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如果受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要求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被撫養人生活費。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醫藥費、住院費等收費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情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期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護理費按照護理人員的收入情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需要有正式票據。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這項賠償,只有受害者本人享有,河北省一般是50元、天。
(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構成傷殘、死亡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數額要根據受害者的年齡、戶籍情況而有所不同。
(七)被撫養人生活費。要根據被撫養人的年齡、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撫養人的人數等確定。
(八)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者構成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本人或其近親屬可以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該盡快治療,和對方協商賠償事宜。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及早做好訴訟的打算。保存和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合理的選擇受訴法院和起訴的時機,如果受害者或其近親屬自身處理與調解和訴訟的事宜有困難的,建議委托律師及時介入,以便于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和盡快的拿到賠償金。
二、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時間應該報警,保護現場,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候交警處理。如果雙方對賠償的數額爭議較大,不能夠協商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下面由詳細介紹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時間應該報警,保護現場,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候交警處理。如果有人員傷亡,需要移動現場的,報警后,應該拍照,固定證據,以便于日后確定雙方的交通事故責任。
事故責任確定后,接下來就會涉及賠償的問題。如果雙方對賠償的數額爭議不大的,可以在交警的介入下,進行調解,簽訂調解協議,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雙方對賠償的數額爭議較大,不能夠協商一致的,受害方應該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及時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一、確定被告
起訴時,首先應該有明確的被告。以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為例,如果保險公司沒有在交強險的限額內賠付受害人,受害人起訴時,可以以司機、保險公司作為被告起訴,如果司機和車主不是同一人的,可以把車主也最為被告。
第二,確定受訴法院。
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可以向事故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何選擇法院,要根據受害人和被告人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確定賠償項目和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