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肇事者墊付的錢怎么辦_交通事故墊付的錢怎么拿回來?
特邀律師
現在開車出了交通事故,都流行四不一沒有原則,就是不墊付、不探望、不管、不問、沒有錢。為什么這么冷漠呢?首先現在車輛都入了保險,最基本的也是交強險;第二,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沒出來之前,責任不明,事故原因不明;第三,據統計,事故賠償調解成功率極低,最終還要訴訟解決。所以既然要打官司,那就是掰開了臉就事說事,當初的墊付、探望、人情就都沒意義。出了交通事故,傷者只管住院治療,沒錢的話自己想法子解決,別指望對方墊付,一旦形成慣例,就成為通行的習慣。等出院了,把自己的住院花費清單,加上陪護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等亂七八糟的一切正當的費用,包括律師費都算上,把肇事車主列為第一被告,把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法院會根據事故責任書和具體情況做出合理判決。
題注所問的當初墊付的錢怎么拿回來,那也是通過訴訟,法院判決賠償多少,多退少補。
我是萌寶爸,報社法務,律師,可以關注我,多個朋友作答
我是司機,親身經歷,開車門撞到騎車人,我全責,對方輕微骨折,但是車有全險,我怕到最后報銷不了,何況我也沒錢了,傷者自己說是打工仔,也沒錢,最后只能交警大隊開事故責任認定書,沒啥說的,我全責,我堅決不同意我墊付,然后交警大隊這邊出個文件,讓保險公司給墊付一萬,因為交強險這邊最多可以墊付一萬,保險公司需要各種證明,完了后直接打給對方賬上,如果全險,司機這邊可以說是沒有錢或者不想墊付(我這邊建議最好司機不要墊付,因為如果墊付,對方有些保險公司不能夠報銷很麻煩),如果不夠的話可以繼續申請墊付,但是前提是需要對方提供住院各種合理花費票據,最好是發票。等對方出院,最好是痊愈后保險公司會從賠付里扣除所預付款,里面如果有不合理花費保險公司不會賠付,等于說不報銷。當時對方住院一個禮拜花費一萬多,然后保險公司這邊計算住院費,誤工費。。。算了不到兩萬,扣除所預付款的然后賠了六千多。等于我出事故我全責,我沒花錢保險公司賠付兩萬左右,然后皆大歡喜。然后還有一點,很多人車被扣了,雖沒有停車費,但是拖車費一般得三四百,切記,保存發票,然后修車完后跟車損一起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保險公司這邊都會給報銷,以上所說觀點我意思是讓保險公司代為賠付,不是說不賠付。傷者和司機跟保險公司相比作為弱勢群體,車輛跟身心已經受到傷害損失,然后盡可能避免再次收到錢財的損失。以上所說觀點僅作為參考,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想讓更多人看到,麻煩兄弟姐妹們點贊,轉發。謝謝
開車在外誰都不希望出事,但一旦出了車禍就是報警叫交警來看現場,打120來救人,打保險公司來定損!一般車禍事故涉及到傷人一切都法律程序!不探望、不墊付、不私了,不跟傷者家屬過多糾纏!緊急救人情況下迫不得已墊付點錢最高額度千萬不要超過交強險的醫療費用額度一萬元。能不墊付就不墊付!可以叫交警申請啟動交強險強制墊付程序!現在社會買第三者責任險最好一百萬以上去買!
你描述的這個事故,你不可能沒責任的,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是兩個老人,交警就是從人道主義出發也會裁定你有責任的。最少你是次要責任,也可能裁定你是一半的責任,傷者傷的還嚴重,你是不是超速啊,如果你要是超速的話,肯定有責任。目前你這樣,暫時不要在墊付醫藥費了,高速對方你也沒錢了,要對方自己先拿錢看病,因為責任劃分還沒下來,等責任劃分明確了,你再根據你責任的多少墊付相應的醫藥費。例如你是一半的責任,那么醫藥費就只能墊付一半,然后等傷者出院在一塊算賬,這樣的話,你墊付的錢就都能要回來。關于修車問題,也要等責任劃分明確后再說。只要你墊付的錢不是很多的話,到時候保險公司的賠償是先給你的,你可以直接扣下你墊付的錢和修車費,剩下的再給傷者一方。記住法律沒有肇事者必須墊付醫藥費的規定。除非責任明確了,你還是一分錢不出,對方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你墊付了,你才是必須墊付醫藥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