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輝超市公布小偷照片_在大型超市偷東西照片姓名會公布嗎?
特邀律師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講是肯定不行的,但是如今網絡盛行的時代,那么多的視頻被曝光在網上,又有幾個是征求曝光者的同意呢,,所以如果你真想放上去的話,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申請一個平時自己不喜歡用的用戶名上傳
謝謝悟空邀答
既是設備出了故障,不是故意刁難于您,給您陪禮道欠作罷。再追究無意思,大度點為妥。
快去超市所屬的派出所報案,調看錄像,有可能抓住小偷。
超市提供免費停車,無看管責任。
超市抓小偷拍照片,主要是供員工辨認,以備小偷再次光臨,超市員工能及時認出,加強監督,以免再次遭到盜竊。至于銷毀,完全在于超市自己決定~也就是說沒有準確日期。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1,這里顯然是員工違反商場管理規定,最多罰款35元。員工要據理以爭,大不了報警,如克扣你的工資里的1000元,你申請勞動仲裁。不要委曲求全,超市工作好找的。
2,按照超市的內部規定,發生偷拿偷吃超市物品后,處以10倍的相應罰款,而此次超市對員工的處罰實在太嚴重了。超市沒有權力作出如此處罰決定。
3,從法律角度可以從“勞動合同與勞動關系”方面著手。首先,確認該員工的勞動合同或者事實勞動關系(超市員工偷吃,超市以員工偷吃決定罰款1000私了,不管有沒有簽合同,超市都把該偷吃的人當成自己的員工了),其次,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需要得到職工代表大會認可,很多企業往往單方面制定規章制度,這種內部的規章制度都是非法無效的。何況該超市的處罰也沒有按照10倍的處罰規定處理此事。即使10倍處罰的規定也要職工代表大會認可才有效的。謝謝采納,有疑問留言。
一、超市偷東西被抓,當事人照片是不能被公示張貼出來的,否則也是屬于違法。 二、偷東西被抓應該直接送往公安機關進行處理,而貼照片公布視同于公然侮辱他人,同樣超市也要進行處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1、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七)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2、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 (三)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