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與主合同期限_最高額抵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特邀律師
可以的,也就是抵押擔保長或者短過借款日期
最高額抵押與一般抵押有以下幾個區別:
第一,是擔保債權金額是否可確定的區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是在約定一個最高額之內,一定時期內連續發生的債權,其金額是不確定的。而一般抵押擔保都有確定債權金額。
第二是擔保主合同個數的區別。最高額抵押可以為多個借款合同做擔保。而一般抵押則是與主合同一一對應的,即只有一個借款合同。
第三是擔保期間的區別。最高額抵押只確定債權發生時間,而不確定履行時間。只要借款發生的時間落在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不管借款合同期限多長,都受到最高額抵押合同的擔保,也就是說多筆債權的到期日是可以不一致的。而一般抵押,其抵押擔保期限是與主合同一致的,即債權的發生時間和履行時間是確定的。
第四是最高額抵押合同的設立可以不依附于主合同,也就是說作為從合同可以獨立生效。而一般抵押合同,必須要依附于主合同才能作為從合同生效。
以上為本人的一些總結,未必是專業的法律詞匯,歡迎指正。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1、抵押合同屬于主債務合同的從合同
2、主債務消滅,那么抵押也隨之消滅
3、抵押也屬于一般民事行為,遵循我國目前一般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適用訴訟時效中斷,抵押可以在主債務消滅之前消滅
1、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2、最高額抵押合同為三年的,借款合同為一年的,一年期滿后如果借款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做高額抵押合同依然有效,主要主合同債權不變化,可以在最高額度內再簽訂借款合同。 《擔保法》 第六十條 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 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
期限、貸款金額都按最高額抵押合同所設定的年限、金額進行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