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起訴地規定_起訴地如何確定?
特邀律師
民事訴訟一般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但是也存在異地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但是也存在異地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
1、規定是民事訴訟,需要原告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訴訟。
2、需要原告到法院遞交訴狀,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擴展資料:
異地起訴需要注意事項:
第一、異地起訴之前一定要確認自己訴訟的糾紛是屬于哪個法院的管轄范圍。如果不小心選擇了沒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的話,法院會告知原告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二、異地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到比較充足的證據。所有的案件起訴之前都需要收集證據,異地起訴更加如此,否則的話在兩地之間來回臨時收集證據是非常麻煩的。
第三、異地起訴要確定被告是誰。處理某個糾紛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多種多樣,也有多個被告可以選擇,選擇不同的被告需要挑選的訴訟方式也是不同的,如果無法判斷,可以找個律師請教一下。
第四、異地打官司要確認案件是不是在法院的受理范圍。很多情況下,很多情況法院是不受理的,舉例來說勞動合同糾紛案,如果沒有先經過勞動仲裁的話,法院是不會手里的。
起訴地又可稱為管轄地。《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管轄是這樣規定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異地申請起訴是到市法院,還是縣法院,還是鎮法院?
這種問題,你只要知道哪里的法院管轄,然后找那個地方最基層的法院起訴即可。
例如,你要起訴的被告,某某省某某市某某縣某某鄉某某村民委員會,一般情況下到縣法院起訴,但是有些地方縣法院下邊有排除法庭,例如你的案子被告那邊六個鄉鎮有一個排除法庭管轄,那么到這個管轄法庭起訴即可。
簡單點說:一般的案子盡量找最小的基層法院(法庭)起訴 。如果非常大的案子才找大點的法院管轄。
一般來講,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審理,但一些特殊類型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注意,以上兩類案件要求必須是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5.追索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可以”而不是“必須",就是說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6.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