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可以私了_發生交通事故能不能私了?
特邀律師
這個分情況討論:1.高峰時期,如果是刮擦等小事故,200-300元左右,可以拍照后私了。如果是要動用保險的,可以去快速快賠中心。2.如果是嚴重的事故,那肯定不能私了。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可以私了,需要根據交通肇事逃逸的嚴重程度,即逃逸行為是否已經構成犯罪來確定。如果情節輕微,尚未構成犯罪,此時肇事車主不會受到刑事處罰,則可以與受害人達成和解協議,雙方可私了解決,但公安機關已經受理案件的除外,因為輕微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者也要承擔行政責任。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肇事者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就不是私了可以解決的,當然,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得到受害方的諒解書,在量刑時可以爭取從輕處罰。
謝謝邀請回答,我是汽車安全,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交通事故私了合理嗎?下面我就舉例說明,這兩個問題,希望大家能夠清醒的理解。
比方說我們開車下農村,在農村行駛的時候,無意中撞死了一條狗,我們通過朋友,找到狗的主人,這時我們由朋友做中間人,幫助車主和狗的主人從中協調,經過中間人與雙方人協商,達成賠償協議,并簽訂了私了協議書。這樣的協議,按常理上說是合理的,但是沒有法律效應。不過因為這起事故,不涉及到重大交通事故,而且沒有人員傷亡,只是撞到了一條狗,而且車主又主動賠償了狗的主人,雙方沒有任何異議,過后也不會有人反悔,所以這個私了協議是合理的。但是沒有法律效應。
私了協商賠償,合理不合法?
那么反過來,我們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撞死的不是一只狗,而是撞死了人,這時我們在通過朋友,找到死者的家屬,由這位朋友做中間人,幫助車主和死者家屬協調賠償事宜。車主為了將此事私了,愿意賠償死者家屬,無論是賠償多少錢,只要死者家屬同意,車主都愿意答應。這時簽訂的私了協議,是不是就合法了呢?也合理呢。
錯!簽訂這樣的協議是不合法的,是錯誤的,是不合理的。
因為在發生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這屬于重大的交通肇事罪,這是觸犯了法律的,是要由經過官方處理的,而個人的處理行為,代表不了官方,是沒有權力代替官方處理的,所以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官方調解有法律效應:
如果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經過官方從中協調,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死者家屬諒解協議書,這樣的協議才有法律效應。而觸犯交通肇事罪的責任人,是要經過法律判決的,法院會根據死者家屬提供的諒解協議書,會對肇事者從輕判處的,這才能體現法律的公正性。
法院判決,承擔刑事責任:
總之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盡量不要私了,如果當時都答應同意私了了,如果后續有一方反悔了,這時會給我們帶來不必要的糾紛。尤其是有傷亡的,交通事故,車主為了逃避責任,想要多花錢,買平安,很愿意找人,通過私了的方式,解決交通事故。可是這樣就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有人舉報,你還是逃不了刑事處罰的,因為你涉及到了人命,只是賠償了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還是要承擔的。所以發生交通事故,盡量不要私了。
交通肇事案件民事部分可以私了,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不能私了。
不過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